1.供水企業進行自查。各供水企業要進行水量核定,將產銷量失常的用戶進行重點布控,逐一進行排查。對于隱蔽較深的偷水戶,要采取技術偵查手段,確定目標后及時鎖定證據,移交市水務局處理。

2.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各供水企業應加強對銷售人員的管理,杜絕人情水、回扣水現象的發生,本次檢查發現此類情況按照伙同非法用水戶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置。
3.積極受理群眾舉報。水務執法部門要在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公布舉報電話,接到一起,查處一起。對舉報者實行保密,并按規定給予獎勵。
4.全面建立聯動機制。水務執法部門和各供水企業保持24小時聯絡,設立指定聯系人,合理調配偵查力量,隨時對供水企業進行走訪。做到早發現、早取證、早處罰,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