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匯專業律師咨詢:網絡虛擬賬號交易被騙,對方是否構成詐騙罪? 我在網絡交易平臺上購買了一個賬號,價值5888元,賬號交易成功后被賣家惡意找回,有相關證據,請問對方的行為構成犯罪了嗎?
律師回答:網絡詐騙表現形式暨識別要點:
1、以網絡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
2、以中獎為名,要求“中獎者”事先支付所謂的“個人所得稅”等。
3、操盤手聲明的簽訂合同主體與蓋章內容顯示主體不一致。
4、印章的內容顯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驗資費、保險費等各類名目費用。
6、以不答應就報警、發送《法院訴訟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壓力,逼迫支付錢款。
7、網絡刷單,以完成一定任務(繼續刷單支付款項)才能返還刷單款為由,要求繼續支付款項。
8、冒充公安等機關和辦案人員的身份,以“讓提供身份信息給她們錄口供,說還要凍結所有銀行卡”等話素,一步步誘導以獲取銀行賬戶號、密碼等資金存儲信息。
9、以提供工作崗位為名,要求應聘者繳納所謂的保證金、服裝費、培訓費等各類名目的費用。
10、假借合法主體資質,簽訂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虛構主體資格(虛構公司名稱等),簽訂合同。
11、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明知自己無合同約定的投資/運營實/體項目,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而騙取對方錢財。
對方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的規定,有刑事追訴的風險,你有權利同時也有義務舉報至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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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被騙金額1226元,知道對方XX銀 | 朋友叫我去打牌。被殺豬了。報警 |
我想問一下銀行卡被人用微信轉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