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ㄒ唬﹪形奈?,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ǘ┓菄叙^藏珍貴文物;
?。ㄈ﹪胁豢梢苿游奈镏械谋诋嫛⒌袼堋⒔ㄖ嫾?,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不屬于本法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ㄋ模﹣碓床环媳痉ǖ谖迨畻l規定的文物。
第五十六條 文物商店不得銷售、拍賣企業不得拍賣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文物。
拍賣企業拍賣的文物,在拍賣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