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匯專業律師咨詢:網戀那女的自愿開房,我朋友17歲,那女的20,過了幾天,那女的報警抓我朋友,現在抓到了,在警察局,這個會怎么判?是強奸罪嗎?
律師回答:只要女方年滿14周歲且自愿,那么是不構成強奸罪的,請問你有相關證據表明她是自愿的嗎?比如聊天記錄,如果被刑事立案,建議委托律師介入,有不懂的可以聯系我。
《刑法》中的強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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