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近幾年以來刑事方面的犯罪因為受到的法律打擊力度最大在生活當中已經變得越來越少見,而隨之而來民事或者經濟領域的案件開始變得越來越多, 特別是經濟領域的詐騙案件等法院一般都會判處執行其財產來進行償還,那么被判沒收個人財產,名下無財產怎么辦? 上海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被判沒收個人財產,名下無財產怎么處理
依法判決沒收個人財產,被處罰者沒有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在執行處罰而沒有結果。對無法進行追究的處罰,在判決上就形成了一紙空文,自然就不存在執行的問題了。可能會暫時中止執行,在強制執行中,如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的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不會因此而被拘留。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復執行。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無論是屬于在經濟領域的犯罪,還是屬于刑事領域的犯罪,就跟剝奪政治權利是一樣的,屬于附帶的刑罰,這是司法定罪的一個解釋。剝奪政治權利,是在理論上剝奪了發言權,被選舉權和選舉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是在物質上的處罰。
執行沒收財產注意什么
沒收財產刑適用時,可以是沒收財產的一部分,也可為全部,至于具體的條件、標準、強度,則無規定,致使在具體適用此刑罰方法時,難以把握,這也是造成此刑罰被束之高閣的原因之一。
應注意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對犯罪分子個人財產大部或全部沒收時,應注意對犯罪分子個人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以保障其以后的基本生活。
2、對于需靠犯罪分子扶養、撫養、撫育的家屬,沒收財產時,應給其留出必要的生活必須品,這也是刑法不誅連無辜原則的具體體現。
3、不能任意擴大沒收財產刑的適用范圍,要把犯罪分子的個人所有財產與家屬所有或應有的財產以及犯罪分子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中屬于他人的部分區別開來,以便使沒收財產刑之適用真正落到實處,避免產生負面影響。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法律雖然是盡最大可能的保護每一筆債務債權都不會被輕易的抵賴掉,但是對于執行財產而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即使是法律也是無可奈何的, 當然如果存在執行前非法轉移財產的情況可以聯系上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