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是指作權人將一項或一項全部或一項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一種行為,使受讓人在訂立轉讓合同時,受讓人取得著作權后,可以行使其著作權。至于如何界定所有權轉移的問題,上海著作權律師為您解答。
一.著作權轉讓有何定義
1.著權轉讓,是指作權者將一項或一項全部或一項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一種行為。
2.著作權轉讓,受讓人在訂立轉讓合同時,可以在獲得了權利后行使著作權。
3.法律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十七條。
二.如何對著作權轉讓進行登記
1.基本程序
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所使用的材料→注冊機構核實收到的材料→向申請者繳費→申請者繳納費用→申請者繳納費用→受理申請→審核階段→簽發登記證書→公告。
2.要求提交的資料
(1)著作權合同備案申請表格;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3)合同或協議可以適用申請備案的使用權轉讓;
(4)合同中提及的范例工作;
(5)委托他人辦理代辦手續,須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7)著作權和有關權利歸屬的證據。
3.處理時間
在受理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登記機構辦理完畢。如需補正材料,申請人須在接到補正通知之日起60天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將于收到合格的補正材料后30個工作日辦理。
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轉讓,是指作權者將他所擁有的全部或某種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一種行為,他的權利轉讓,就應當簽訂轉讓合同。上海著作權律師?
上海著作權律師談著作侵權賠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