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離婚律師咨詢 前言:因為疫情的原因,大部分單位無法正常復工,但是法院的案件卻不能一拖再拖。近日我們也注意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積極推廣并嚴格規范在線庭審的通知》,對“在線庭審”這種訴訟技術手段的應用提出了相關的指導意見,具體如下:
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指導意見》,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應當積極采取在線視頻方式。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在線庭審:
(一)雙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當事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當理由的;
(二)雙方當事人均不具備參與在線庭審的技術條件和能力的;
(三)需要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的;
(四)人民法院認為存在其他不宜適用在線庭審情形的。
僅一方當事人選擇在線庭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采用一方當事人在線、另一方當事人線下的方式開庭。采用在線庭審方式審理的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上述列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轉為線下開庭方式審理。已完成的在線庭審活動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否進行在線庭審,由人民法院根據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愿等因素綜合考慮決定。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在線庭審的案件,應當提前征詢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并做好法律釋明、技術輔導和思想溝通等相關工作。
三、獨任審判員或合議庭成員及司法輔助人員的在線庭審活動,一般應在法庭內或院長同意的其他場所依法進行;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的在線庭審,一般應當在安全、文明、肅靜、整潔的辦公室、會議室或法官同意的其他場所進行。
四、在線庭審的訴訟活動,應當參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關于出庭著裝(第十二條)、司法禮儀和法庭紀律(第十七條)等有關規定,遵守法院網絡訴訟服務平臺使用規則,未經法官允許不得隨意退出在線庭審,不得出現違反法律法規、法庭紀律、訴訟服務平臺使用規則和其他破壞法庭秩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與案件無關人員不得發言,不得進入在線庭審的錄像區域。
五、在線庭審開始時,人民法院應當要求當事人通過視頻出示相關證件,審慎核實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防范虛假訴訟;在告知訴訟權利階段,應特別說明“本案經當事人同意,通過法院網絡訴訟服務平臺,進行在線庭審。在線庭審活動與線下開庭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線庭審活動,應當遵守訴訟法關于庭審程序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應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申請回避、舉證、質證、辯論、最后陳述、調解、上訴等各種訴訟權利。對在線庭審活動,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全程錄音錄像并存儲歸檔。
七、疫情防控期間,參加在線庭審的獨任法官或合議庭成員、司法輔助人員、技術保障人員均應當采取佩戴合格口罩等防疫措施。在試點推廣階段,法官決定在線庭審后,應當提前申請信息技術保障;技術人員應配合書記員檢查確認互聯網法庭和各方當事人的場所、網絡、音響、攝像頭、遠程庭審系統等軟硬件是否符合在線庭審需要,聯系各方當事人登陸系統進行庭前測試并予以技術指導,確保在線庭審按期正常進行。
八、各法院可以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法律政策規定,結合本院的人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明確在線庭審的案件類型、程序要點、證據展示、電子簽名、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技術保障和其他注意事項。對于某一類或幾類案件的在線庭審,高院相關審判業務條線可以作出細化特別規定。
九、高院審管辦、信息處和立案庭作為積極推廣、嚴格規范、評查通報全市各法院在線庭審訴訟服務工作的職能部門,應及時回應需求、不斷總結完善,切實提高服務群眾訴訟和法官辦案的能力水平。
上海離婚律師咨詢 與此同時,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人民群眾訴訟權益,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通知精神,從2月3日起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上海離婚律師:如何解除事實婚姻 | 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解讀:事實婚 |
上海離婚律師解讀:非法婚姻為何 | 上海離婚律師解析:女方懷孕期間 |
【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揭秘】情侶 | 上海離婚律師解讀:婚姻期間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