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孩子他判3年緩5年,是2017年11日判,是監外
時間:2021-03-03 16:58 點擊: 關鍵詞:上海刑事辯護律師的收費
經研究,我們認為,根據刑法第七十條和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假釋犯或緩刑犯撤銷假釋或緩刑的法定條件,必須是在假釋或者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
如果罪犯在考驗期內有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拘留或者勞動教養的,可在行政拘留或者勞動教養期間,繼續對其進行假釋或者緩刑考察。
附:
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關于假釋緩刑罪犯在假釋緩刑考驗期內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犯罪是否能送勞動教養問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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