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的步驟。
第一步:醫療事故鑒定。
醫療事故可以通過雙方自行協商、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方式解決。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首先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區縣醫學會鑒定;當事人對首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由市醫學會負責組織鑒定;如果對重新鑒定結論仍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最終決定。醫療事故鑒定費由醫院承擔,非醫療事故鑒定費由受影響方承擔。
第二步:醫學會出具醫療事故鑒定報告。
報告通常包括三個級別:
1、是否是醫療事故。
2.屬于幾級醫療事故(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和嚴重傷殘;二級醫療事故:造成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嚴重功能障礙;三級醫療事故:造成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和全身功能障礙;四級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明顯人身傷害的其他后果。
3.醫務人員有什么樣的責任(全責,醫療機構承擔100%賠償責任;主要責任者承擔70%的賠償責任;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輕微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第三步:11個標準的計算基礎。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根據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初級醫療費用。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原則上根據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用藥范圍、診療項目實行一次性結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高于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薪的,按3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薪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伙食補助費標準計算。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統計局每年聯合發布的標準執行。
4.陪護費用: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前一年職工平均年薪計算。
5.傷殘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最高賠償為自傷殘當月起30年;但是,60歲以上的不得超過15歲;70歲以上,不超過5年。
6.殘疾矯治器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矯治器的,按照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熱門矯治器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聯合公布的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按2倍確定。
8.贍養人生活費:生活費以死者生前實際贍養的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前的殘疾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于16歲以下的,會提高到16歲。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供養20年;但是,60歲以上的不得超過15歲;70歲以上,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根據患者實際需要的交通費計算,根據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貼標準計算,憑憑據支付。
11.精神傷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死亡的,賠償期限不得超過6年;患者傷殘的,賠償期限不得超過3年。
根據以上賠償項目,對醫療事故中的賠償部分進行匯總,得到總金額。
第四步:計算總薪酬。
計算公式為:賠償總額=以上11項之和×醫療過失責任程度賠償比例。
第五步:按照確定的賠償總額進行賠償。
醫療事故認定的條件。
1、發生醫療事故的行為,必須經檢查和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
因為診療護理工作是一項群體性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和后勤服務的工作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在診療護理工作中有過錯。
2.必須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包括本服務的后勤和管理。
4.對患者造成傷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傷殘、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低于此水平,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有多種原因和一種結果,就要詳細分析它們各自的原因和作用,做出慎重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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