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手術過程中,有時會因為一些術前無法通過醫療器械的原因而影響手術,導致手術并發癥,嚴重時可能會造成人員死亡。
有些疾病發展很快,治療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其他一些并發癥,這往往使醫務人員難以控制。醫療工作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并發癥的發生,但不能完全消除。那么,如何判斷手術并發癥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呢?醫院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手術并發癥的原因。
術后并發癥是由于原發病對機體的影響、手術引起的組織損傷、手術過程中的細菌污染、術后切口疼痛、正常活動受限等原因造成的,分為一般并發癥和特殊并發癥。
各種手術后可能出現一般并發癥,如切口感染、出血、肺炎等;特殊并發癥與手術方式有關,如胃切除術后傾倒綜合征、肺葉切除術后支氣管胸膜瘺等。輕度并發癥者增加患者痛苦,延遲恢復時間;嚴重者可危及生命。及時預防和治療并發癥是術后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外科并發癥的發生有三個主要原因:
1.患者因素:如解剖異常、個體差異、病情嚴重程度等。
2.醫生因素:操作者不熟悉技術、操作粗糙、診斷錯誤等。
3.護理因素:如護理操作失誤、護理管理混亂等。
這是一起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醫療護理規范和常規,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判斷手術并發癥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需要考慮的幾個問題;
首先看醫護人員是否預見到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意味著醫務人員沒有履行預見結果的義務。
其次,醫護人員是否會將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告知患者,并履行告知義務。
最后,醫護人員的診療措施是否在盡可能避免并發癥。出現并發癥時,是否采取積極的治療措施,防止并發癥擴大。
比如醫務人員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但是心、腦、肝、腎、大血管等。由于患者自身情況的病理變化而破裂,導致無法控制的大出血。對無效死亡進行治療的,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應當認定為醫療事故。
在實際案件中,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出具相關鑒定,法院在處理醫療糾紛時依靠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出具的相關鑒定證明。
不是醫療事故。
如果醫療行為沒有過錯,與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那么即使發生手術并發癥,也不會被認為是醫療事故。
對此,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詳細規定了幾種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情形:緊急情況下采取緊急醫療措施,挽救瀕死病人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醫療活動中,因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發生醫療事故的;在現有醫學科技條件下,發生意外或可預防的不良后果;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誤診治,導致不良后果的;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別提醒。
手術期間和手術后都可能出現并發癥。患者或其家屬在術前簽署的同意書中,一般會注明術中和術后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和意外情況,并注明術后護理要點。但是,并不是每個患者和家屬都能正確理解和做好這些要求。因此,當患者術后轉入病房時,病床醫生和護士應詳細告知患者及家屬,并時刻注意患者術后恢復和生命體征數據監測,以避免和減少并發癥的發生。如果手術成功,但術后護理和監測不當導致不必要的并發癥,醫院很可能陷入醫療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