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療糾紛律師
在沒有辦法解決醫療糾紛的情況下,最理想的辦法就是找專業的鑒定機構,按照正規的司法程序進行鑒定。既然要通過鑒定來解決糾紛,就要了解過程,也就是醫療糾紛鑒定程序的過程是怎樣的?
醫療糾紛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訴訟前準備。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應在第一時間與醫療部門聯系投訴,要求復印病歷,并與醫療代表一起封存病歷(包括病歷、住院記錄、手術同意書、會診討論記錄等資料),并要求醫療部門開具《醫療糾紛投訴單》收據。完成以上工作后,患者可以選擇哪種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2.訴訟。
訴訟立案后,法院會安排第一次開庭的時間,主要是確認醫患雙方的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進行質證。交叉檢查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移交給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因此,在一審階段,患者應抓住機會,認真審查病歷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排除在有效證據之外。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這是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中最重要的部分,決定著整個醫療糾紛訴訟的大局。說白了,打醫療糾紛訴訟其實就是打醫療事故鑒定!患者應認真對待,提交專家組的《聲明》內容應盡可能詳細地陳述醫療過程,同時突出醫生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錯誤,違反了哪些診療標準。事實上,醫學鑒定協會的專家也是各醫院的主任醫師和醫學教授。他們對醫院方面有著天然的維護。因此,患者應在聲明中明確指出醫生的診療失誤,不要給專家組回旋余地;如果患者不能在聲明中指出醫生的明顯過錯,專家往往會視而不見,做出對患者不利的鑒定結論,就像民事訴訟中的不訴原則一樣。
4.賠償的確定。
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如果認為構成醫療事故,患者可以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賠償,但需要考慮醫生的醫療行為與患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從而確定醫生應當承擔的責任。如果患者被診斷為癌癥晚期,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事實。雖然醫生的診療失誤加速了病人的死亡,但是要求醫生對病人的死亡負全部責任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會支持。因此,患者應實事求是地分析醫生的過錯程度,確定賠償金額,避免盲目索賠,導致訴訟費用過高。更多時候,醫學鑒定的結論是,醫生不構成醫療事故。這種情況下病人應該如何索賠?我的律師認為,患者可以靈活適用《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原則,證明醫生的診療行為存在瑕疵,對患者造成人身傷害,以人身傷害為由提起訴訟。
醫療糾紛訴訟不同于普通民事訴訟。醫療原則和法律適用能否靈活適用,是保障患者利益最大化的關鍵。因此,受影響方應考慮聘請精通處理醫療糾紛的律師代理相關法律事務。
醫療糾紛處理流程:
上海醫療糾紛律師 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復印和封存病歷-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鑒定-(拒絕受理)申請重新鑒定-(拒絕受理)行政復議訴訟程序: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復印和封存病歷-提起訴訟-第一次開庭(對病歷進行質證)申請重新鑒定-司法鑒定-再次開庭-判決-上訴醫療鑒定程序:醫患雙方共同向市醫療鑒定委員會提起(或委托鑒定)訴訟-受理-支付費用-提交陳述及其他材料-核對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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