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處理勞資關系非常復雜,因為越南的勞動法賦予工會、勞動者的權利比中國的多,對員工的要求卻沒有中國勞動法嚴,而且還牽涉到民族情感及政治因素,所以必須謹慎對待。以下就是根據越南勞動法歸納的如何處理越南違紀員工的有關規定。
一. 關于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形式
越南2012年《勞動法》第125條與126 條規定,當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時,根據違規的嚴重程度,應以以下形式之一處理:
第一形式:譴責
第二形式:延長調薪,但不得超過 6 個月
第三形式:解雇
解雇是最嚴違紀處理形式,雇主可在下列情況,施以解雇之紀律處分:
+ 勞動者有偷竊、******、賭博、蓄意傷害、在職場范圍內吸毒、泄漏雇主科技經營機密、科技秘訣、侵犯智慧財產權,對雇主資產及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因威脅而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
+勞動者因犯紀被施以延期調薪處分,而執行期限未滿再犯紀或處以革職后再犯者。
+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曠工,每月合計超過 5 天或每年合計超過 20天。
被視為曠工的正當理由包括天災、火警、勞動者本身或其親屬患病并持有診療權責單位證明的確認文件,以及企業內部勞動規定之其他情況。
二. 勞動者紀律懲處之原則和程序
根據越南2012年《勞動法》第123條與越南第05/2015號議定/議定-政府關于勞動紀律懲處之規定:
+雇主須提出勞動者過失之證明;
+應有工會參與;
+現場應有違反紀律的勞動者并可自行辯護,或委由律師或他人代為辯護;對于 18 歲以下的違紀勞動者 ( 越南2012年勞動法第XI章具體規定關于使用18 歲以下的勞動者)應有其父親、母親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場;
+違紀勞動者懲處審議,應以書面紀錄為之。
- 對勞動者的一項違紀的行為,不得采取多項形式懲處
- 當勞動者同時違反多項勞動紀律時,僅得對其最嚴重的違紀行為,采取相應的最嚴厲之懲處。
- 不得對處于下列規定期間的勞動者,施以勞動紀律之處分:
+正在休病假或養病中,經雇主同意予以休假者;
+暫時被扣留或拘留.
+ 在等公安的結論對于:勞動者有偷竊、******、賭博、蓄意傷害、在職場范圍內吸毒、泄漏雇主科技經營機密、科技秘訣、侵犯智慧財產權,對雇主資產及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因威脅而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者。
+懷孕或休產假的女性勞工;或正養育 12 個月內嬰孩的勞工。
- 對于罹患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而使喪失意識或控制行為能力的違紀勞工,不得施以勞動紀律之處分
三.勞動紀律處分時之禁止行為
根據越南2012年《勞動法》第128條規定,勞動紀律處分時之禁止行為包括:
+ 侵犯勞工的身體或人格 。
+ 采取罰款或扣除工資方式,以取代勞動紀律之處分。
+ 對于企業內部勞動規定尚未載列勞工違反的行為,采取勞動紀律之處分。
四. 勞動紀律處分的時效
根據越南 2012 年(勞動法)第124 條規定,對于勞動紀律處分的時效如下:
- 處置違紀勞動的時效,自案發起最多為 6 個月;若勞工犯規的行為,系直接與雇主財務、資產、泄漏科技秘訣、生產經營機密等有關連時,則處置違紀勞工的時效最多為 12 個月。
- 對于以下場合尚有處置勞動紀律的時效時,雇主立即行使勞動紀律之處分。若處置勞動紀律的時效屆滿,則可加延長處置勞動紀律的時效,但自前述時效屆滿日起加延最多的天數不得超過 60 天:
+ 正在休病假或養病中,經雇主同意予以休假者。
+暫時被扣留或監禁者。
+ 在等公安的結論對于:勞動者有偷竊、貪污、賭博、蓄意傷害、在職場范圍內吸毒、泄漏雇主科技經營機密、科技秘訣、侵犯智慧財產權,對雇主資產及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因威脅而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者。
+懷孕或休產假的女性勞工;或正養育 12 個月內嬰孩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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