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上海知名合同律師為您解答。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合同的終止和終止。客觀地說,合同關系不再存在,合同權利義務被消除。合同確定的有關規定對雙方均無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根據合同中使用的詞語、有關條款、目的、交易習慣和誠信原則確定條款的真實含義。
如果合同文本用兩種以上的文本訂立并同意具有相同效力,則對每個文本中使用的單詞和句子的推定具有相同的意義。如果每個文本中使用的單詞和句子不一致,則應根據合同的目的進行解釋。
第一百二十六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涉外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于處理合同糾紛的法律。涉外合同當事人別無選擇的,適用與合同關系最密切的國家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的中外合資企業合同和自然資源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處理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糾紛。
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和解、調解或和解,他們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外國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未簽訂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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