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辯護,推薦幾本,簡單的說就是2017年3月18日寫的這篇新浪博客文章。這是我個人的閱讀體驗,未必代表大眾的觀點。關于我2019年出版的《三十而律》,作為年輕律師的入門,如果以職業律師為參照,明年出版的《三十六講》就更適合了。
干了這么多年的刑事辯護,雖然我一再堅持辯護高手是通過“實戰”鑄就“品牌”,鼓吹“無他,惟手熟爾”,但很多書卻無法不讀、不常讀。本人曾經說過“實戰型律師”像“劍宗”,“理論型律師”像“氣宗”,其實即便是令狐沖這樣的“劍宗高手”,也需要內功才能發揮“獨孤九劍”的魅力,不然任我行等人大吼一聲就會暈過去,何謂“高手過招”?更有直接“攻之必救”的,問我“既然理論不重要,君兄為什么要堅持讀書?”刑辯律師需要基本功,堅持讀七書。
《刑法學》:1
張明楷是湖北老鄉,他的《刑法學》曾經被稱為“太黃太厚”,這也是我為司法考試而堅持讀的基礎書籍。對于犯罪構成的透徹分析,張明楷值得作為刑事辯護律師的“入門讀物”來練習。
第二,“偵查學教程”
任惠華、馬方的《偵查學教程》也是一本介紹刑事辯護的入門書。刑辯律師應當知道偵查人員如何辦案,偵查方向在哪里,這樣才能“對癥下藥”。任惠華、馬方對“偵查學”作了明確的闡述,這對于沒受過警察訓練的人來說,是很容易理解的。
三、邏輯學概論
而柯匹、科恩所著的美國邏輯導論中文版,更值得一讀。盡管很多律師在學生時期學習過“普通邏輯”,但是他們經常閱讀“邏輯”書籍,這對培養邏輯思維能力和提高辯護能力有很大幫助。
4.《刑事證據法》
《刑事證據法》是陳瑞華律師值得一讀的著作。犯罪辯護本來就是“證據質證為王”,這也就是辯護律師需要更多的證據學知識,知道如何去發現辯點如何去質疑。
五、司法鑒定學
霍福丹的《司法鑒定學》強調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對鑒定意見的質證成為有效辯護的重點,特別是對于毒品犯罪、網絡犯罪等高度依賴鑒定意見的案件。辯護人不但應該了解法官、檢察官、警察的思維方式,還應該了解鑒定專家的思維方式。
6.犯罪現場情況分析
武漢老鄉胡向陽的犯罪現場分析能幫助刑事辯護律師更好地理解“犯罪現場”。律師們需要關注的是“現場勘查”,甚至是自己去現場查看,這也要求律師們從“犯罪現場分析”中得出與辦案機關可能不同的結論。
7.“有效辯護三步法:成功辯護的法官視野”
臧德勝法官的《有效辯護三步法:法官視野中的成功辯護途徑》從一線法官的角度對“有效辯護”的理解,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能把實務經驗帶給辯護律師,更是一線辦案人員的經驗總結。由理論向實踐的回歸,也是辯護律師成功的途徑。
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兼刑事事務部副主任余安平,廣東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律師學院講師團講師,華南師范大學律師學院導師,惠州市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惠州市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咨詢專家庫專家,睿信毒品犯罪辯護研究中心專家委員,廣東省刑事辯護律師庫第一批成員,惠州市實習律師考核考官庫第一批成員。
他早年從華中師范大學畢業,后在湖北黃岡中學任教,2008年加入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2013年參與成立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律事務部,2014年參與成立廣東卓凡(仲愷)律師事務所,曾獲全省青年律師獎,并在全省律師職業技能競賽中獲法律援助第一名。
他提倡“無罪辯護”和“審前辯護”,主張從犯罪的構成要件出發,展開辯護。洪某運輸毒品案改判為無罪,曾某涉嫌強奸不起訴,陳某生涉嫌尋釁滋事不起訴,樂某樹不起訴,歐某偉聚眾斗毆不起訴,邱某犯貪污罪不受刑事處罰,王某制造販賣523.4公斤毒品改判為無罪,袁某犯受賄罪不起訴,袁某犯受賄罪不起訴,袁某犯受賄罪不受刑事處罰,楊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部分無罪判決14個月,均被法院依法判決。
?他是惠州市作家協會會員,辦案時創作頗多,發表的大量文章被《南方日報》、《信息時報》、《寧波日報》、《中國律師網》等多家媒體轉載。參加撰寫《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海南出版社)、《軟法之治的本土實踐》(中國出版集團)、《經濟犯罪案件有效辯護的實踐經驗》(知識產權出版社)、《三十而律》(光明日報出版社)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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