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離婚訴訟是雙方不能就離婚達成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方式。離婚訴訟中,更應關注管轄、調解、證據、判決等事項。對于這些法律規定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和上海起訴離婚律師一起學習吧。
離婚法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
一、管轄
1.公民可以提起的離婚法律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對于法院進行管轄;但被告沒有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通過法院管轄;
2.當事人離開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可以提起離婚法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對于法院進行管轄;
5.雙方當事人之間都是中國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企業單位駐地的人民通過法院進行管轄;
中國公民均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調解
調解原則上是離婚案件的人民法院程序。當事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調解的,除不能表達意愿的以外,應當提出書面意見。
三、訴訟中的證據
在離婚訴訟中,雙方必須出示證據以支持其中索,包括:
1.能夠證明你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
2.如果沒有對方有過錯責任的話,能證明自己對方過錯的證據;
3.夫妻共同財產證明;
4.如果你想得到孩子的監護權,你需要證明你有這個能力。
四、判決與上訴
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案件審理中,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舉行不公開審理,但所有決定都將公開宣布。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結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從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視為撤銷。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做出判決,這是終審判決。
夫妻關系雙方應盡量妥善處理離婚問題,借助相關法律為自己的婚姻提供一份有效地保障,也為自己尋的一份安寧。上海起訴離婚律師講解的上述內容皆較細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發生沖突。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國家關于我國離婚法律規定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咨詢上海起訴離婚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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