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郭民事借貸糾紛復審審判監督民事決定(2017年)最高法民深4018。本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的關鍵問題是本案所涉債務是否屬于與王的共同債務。首先,根據現有證據,本案所涉債務雖發生在與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但債務是以個人名義承擔的。上海知名離婚律師帶您了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王未在借款協議和投資協議上簽字,事后也未追認,故涉案債務不是與王共同承擔的債務。其次,從二審認定的債務用途來看,涉案借款4150萬元實際用于金陽名苑項目建設,但未用于和王的共同日常生活,故不能認定為共同生活的兩人的債務。
第三,根據二審查明的事實,涉案債務發生時,王雖通過公司持有或間接持有陽光房地產公司的股份,但陽光房地產公司此前已將涉案項目轉讓給內蒙古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房地產公司),之后涉案項目以房地產公司的名義開發,而王春梅并未直接或間接持有中鼎房地產公司的股份。
因此,王無法從房地產公司操作涉案工程。即使王因陽光房地產公司轉讓涉案項目而受益,但由于陽光房地產公司轉讓涉案項目的時間先于涉案債務的時間,不能認定王因與共同經營涉案項目而受益。第四,與王在本案訴訟期間離婚并分割共同財產,是夫妻自由處分各自財產權利的行為。
債權人認為上述行為有損債權人利益的,可以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主張無效或者撤銷,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綜上所述,二審法院認定涉案債務屬于郭和平個人債務并無不當。
此外,在與王的離婚協議無效或未經確認即被撤銷的情況下,二審法院援引離婚協議的相關內容,對涉案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審理,沒有剝奪公司的訴訟權利,適用法律沒有錯誤。綜上,二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并無不當。
1、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補充規定(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進行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發展權利的,人民對于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為了能夠充分證明所負債務主要用于婚后家庭經濟共同學習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家庭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雙方共同進行債務信息處理。但夫妻一方為了能夠充分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我們能夠得到證明一個屬于中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一條夫妻一方共同簽字或者事后承認的債務,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配偶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家庭生活需要以自己的名義負債的,債權人以是夫妻共同負債為由提出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法律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教育日常學習生活方式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充分證明該債務主要用于夫妻共同工作生活、共同安全生產管理經營活動或者通過基于夫妻雙方經濟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對夫妻共同債務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的,或者共同財產屬于當事人一方的,由雙方協議清算; 協議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補充規定(二)
第二十六條配偶一方死亡的,未亡配偶應當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法院判決、裁定有明顯出現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當事人的申請,決定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任何一方不得再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意見或者抗議。
上海知名離婚律師認為,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中國人民對于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巳經對夫妻財產分割技術問題研究作出分析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之間共同發展債務向男女雙方可以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風險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我國離婚協議或者服務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積極支持。
男人出軌了要離婚財產應該怎么分 | 上海專門離婚律師來講講離婚訴訟 |
婚約財產糾紛彩禮在哪些情況需要 | 信用卡消費行為是否屬于夫妻共同 |
丈夫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貸款妻子是 | 丈夫的信用卡過期了妻子需要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