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先生駕車離開停車場,準備駛入機動車道的時候,一輛左前方開來的電動車突然倒下,車內一人受了輕傷。后來張先生向電動車一方賠償300元,事故視頻曝光后,引發眾多網友的爭議,“電動車在幾米外倒地,汽車沒有碰到,為什么車主還要擔責?”上海交通律師帶您看這個案例。
根據視頻顯示,事發當天上午十時,車主駕車從大廈停車場出來,在停車場的出口等著欄桿升起,此時前方人行道上有兩名行人經過,張先生減速剎車。不久后將駛入非機動車道,此時,左前方一輛白色電動車駛來,轎車剎車停住。
出乎意料的是,在沒有撞車的情況下,電動車瞬間翻倒在地,騎手跌倒,電動汽車后座“倒坐”男孩背后落地,但兩人都迅速站了起來。男孩子爬起來后嗚嗚叫了一聲,還不時摸腦后。兩輛電動汽車是祖孫關系,60歲的老奶奶騎著電動車載著10來歲的孫子,并一再說她看見張先生的車被嚇到才跌倒,看見后腦勺磕出包就立即報警。
警方趕到后,發現事故輕微,人員受傷較輕,首先要求雙方協商處理。電動汽車司機向張先生索賠500元,張先生還要200元,雙方沒有談攏。車禍交由交警事故大隊處理,張先生的車被警察扣留。他說:“那時我是在和對方爭辯,我的汽車沒有進入非機動車道,沒有按喇叭,也沒有加速踩油門,怎么會驚嚇到電動車?張老師說:“我的汽車也不是怪物。
警察解釋說,經過現場詢問調查,騎電動車者驚恐跌倒與張先生的車離開停車場有一定因果關系。車禍并非兩車非要相撞,事故損害判定與是否“接觸”無關,與雙方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有關。而電動汽車后部有人駕駛,速度較快,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經過警方的事故組責任認定:電動助力車負主要責任,小轎車車主無過錯次要,可由交強險支付。如果當事人對此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向一級公安機關投訴。
?律師提醒:在這里小編要提醒大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要承擔10%以上的賠償責任。該法這樣規定,考慮到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輛危險系數大,與非機動車相比,行人處于“弱勢”地位,所以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上海交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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