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將舉證責任倒置給了被告人,對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第一次明確規定了具體規則。該條規定所確立的高空拋物規則主要基于對受害人的救濟,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得不到賠償,出于公平的考慮,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人承擔一個補償責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濟。這個條文其實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嚇高空拋物的違法行為,促使大家遵守公共生活規則,避免造成損害。目的是加強對受害人權益的保護。因此,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損害案件中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較合適的。
其合理性在于:
1、這類案件符合舉證責任倒置的適用情形;
2、適用舉證責任倒置更符合公平原則;
3、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為法院裁判提供了依據,統一了裁判結果;
4、適用舉證責任倒置更能體現法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