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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印:泛指手指和手掌皮膚花紋留下的反映形像,包括指印和掌印。
(二)腳印:人腳在地面或某種物體上留下的踩踏痕跡,包括赤腳印和穿鞋、穿襪腳印。
(三)牙印:人牙在物體上的咬合痕跡。
(四)工具痕跡:指罪犯在犯罪活動中使用某種器械所留下的痕跡。
(五)車輛痕跡:指罪犯在犯罪活動中使用或盜竊車輛留下的行車痕跡。
(六)斷離痕跡:是痕跡檢驗中一類特殊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