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據青海省公安廳了解到,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破獲了兩起騙取國家醫療保險基金案,并逮捕兩名犯罪嫌疑人。
1月,玉樹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線索,涉及該轄區兩個醫療機構涉嫌審計等違法行為。刑事警察大隊接到轉辦案件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案件調度會,派出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迅速展開案件的分析、判斷等調查工作。
經近半年的調查取證,發現轄區兩家民營醫院長期以虛開藥品、提價、掛床住院等手段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涉案金額超過1350萬。
九月一日,專案民警依據大量證據,將犯罪嫌疑人蔡某(兩個醫療機構的法人)抓獲,繳獲了11臺電腦,近萬份會計憑證,并扣押了一家醫院的11臺電腦,總賬明細,發票,總賬明細等。
經過訊問,嫌疑人蔡坦承長期存在騙取國家醫保基金的犯罪事實。當前,已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察提醒,國家設立醫療保險基金,以保障民眾的基本醫療需要。衛生基金是為人民提供治療和拯救生命的資金。以非法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是一種刑事罪,嚴重損害了人民的利益。社會保障卡是廣大人民群眾的一項基本權利。通過租用別人的社保卡獲取醫療保險藥品,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誘使投保人開藥,進行非法銷售活動。
上海職務犯罪律師說法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266條:以欺詐、虛報或者其他方式騙取養老金、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費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于刑法第266條欺詐公私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欺詐公私財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或者其他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退還被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海職務犯罪律師?
上海職務犯罪律師解讀?王喜良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