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師經驗之談經常會有一些家屬在因刑事犯罪被逮捕后向筆者提出一些法律問題,家屬提出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但基本上都是圍繞“能否取保”、“是否有關系”、“律師如何收費”等一些問題。為此,作者將簡要回答一些最基本但經常提到的10個問題,供您參考。
01.你能“釣出”人嗎?
從頻率來看,這個問題應該是最常見的,這可能是很多家庭成員問的第一個問題。缺乏法律知識的家屬措辭是“釣魚”,稍微懂一點的家屬措辭是“取保候審”。當然,有些家屬有準確的措辭——“取保候審”。
作者首先解釋了概念本身。“取保候審”是英美法系國家和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很多家庭成員稱之為“取保候審”,應該是受香港TVB電視劇的影響)。一般指在一定條件下保證被逮捕人或者釋放犯罪方的制度。從效果上看,“取保候審”確實類似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取保候審”;而且用“釣魚”這個詞來形容真的更好理解。
那么,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律師介入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審?答案是:不一定,但是律師的介入可以提高可能性!
從實踐的角度來看,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審,一般取決于案件事實、委托律師的時間、辦案人員的水平、律師的水平和刑事司法政策五個因素。
一般來說,對于暴力犯罪(如故意殺人、搶劫等。),獲得擔保人的概率較小,而對于非暴力犯罪(如盜竊、故意毀壞財物、貪污等)。),獲得擔保人的概率較大;家庭成員越早委托律師介入(最好的時機是在接到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通知后盡快委托律師),律師爭取保釋的機會越多,相應保釋的可能性越大。
(2)如果家屬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想到委托律師(即已經是“黃金37天”),那么被逮捕后更難獲得擔保人(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要看具體情況)。
(3)公安偵查人員或檢察人員辦案輕率,執法過于嚴厲、死板,取保候審難度更大,否則取保候審概率相應更高。
(4)如果承包人經驗豐富,水準高,獲得擔保人的可能性一般較大。如果律師只是走過場,從事“正式辯護”甚至“健康辯護”,律師扮演的角色幾乎為零。
⑤對于某些發生在特殊時期的刑事案件,比如上一次疫情后不久的假面詐騙刑事犯罪,幾乎是“嚴打嚴打”,取保候審比較困難。
在以上五個因素中,除了“律師時間”和“律師標準”兩個因素外,其他三個因素都是不可控的。所以家庭成員委托律師以及何時委托律師介入尤為重要。總之,家庭成員越早委托律師介入刑事案件越好,獲得擔保人的可能性越大。
02.拿到擔保人后會沒事嗎?取保候審后有必要請律師嗎?
有時候作者會收到這種咨詢問題:“律師,我三個月前取保候審,昨天突然收到警方的短信,讓我明天去派出所問話。怎么回事?難道不應該沒事嗎……”筆者這兩個月遇到了三四個這樣的問題,說明很多人對“取保候審”這個概念還是有誤解的。
“取保候審”是指“取保候審”+“待審”。也就是說,從法律層面來說,當事人取保候審后,仍然要配合公安、檢察部門的調查詢問工作。取保候審只是表明當事人符合人身自由的條件而沒有被拘留。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審的本質仍然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其目的是“候審”——最終進入法院審判階段。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在現實生活中,有取保候審后不了了之的案例(比如作者處理過的幾起案件,當事人都是在公安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然后都不了了之),但這是不正常的。大多數情況下,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仍會經過后續的法律程序,案件仍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進入法院審理。
那么,如果當事人已經取保候審,家屬還有必要再委托律師嗎?答案很簡單:也是必須的!
事實上,上述能否獲得擔保人的決定性因素也適用于刑事案件最終可能的判決結果,因為原因是一樣的。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只說明其社會危害性普遍較小。雖然這確實是律師預測當事人的刑期可能不會太高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有沒有律師介入刑事案件,區別有時不是,但往往可能是不同的!
律師辯護的本質是在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層面與公訴部門“對質”。這就跟辯論賽一樣。如果我們只看正反兩方面的辯論,我們幾乎總是會被他們“煽動”同意他們的論點。所以,為了讓論點更容易被大家接受,在不太偏頗的情況下獲得更大的接受度,我們必須在辯論賽中安排兩個“對立”的主體。經過雙方幾輪激烈的“廝殺”,主持人最終會結合雙方觀點進行綜合點評。其實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其本質都和辯論賽一樣——“越辯越明”。只有立場對立的雙方發生激烈對抗,最后的觀點才是大家最能接受的。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把檢察院比作是肯定的(民事訴訟中的原告),那么當事人和辯護律師就是對立的當事人(民事訴訟中的被告),法院的作用就是調解人。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天然立場是“無罪推定”(雖然近年來出現的新司法理念認為檢察機關也應該持有“無罪推定”,但我國刑事訴訟的歷史傳統和審判實踐的現狀仍然是“無罪推定”),辯護律師的立場是“無罪推定”。沒有辯護律師角色的存在,公訴部門很難同時從雙方進行“內部思想斗爭”,為當事人“辯護”。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對方(辯護律師)的辯論競爭,結果就會有失偏頗,相應地,當事人可能的判決結果可能相對更不利。
上海刑事案件律師 要知道刑事案件往往涉及人身自由,不同的判決可能會對當事人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所以律師介入是相當有必要的,有時候可以取得更好的辯護效果(一般律師介入后會得到無辜的結果)。
03.取保候審的現實意義是什么?
確實有人問過作者這個問題。既然案件在取保后會繼續走法律程序,那么取保的現實意義是什么?
事實上,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當然,取保候審最明顯、最直接的意義是為當事人爭取人身自由(當事人取保候審后,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所以是一種附條件的人身自由),但除此之外,還有兩個更重要的意義:
第一,如果能為當事人取得擔保人,確實有案件不被跟進的可能(如果案件不經過后續法律程序,其實相當于無罪);
第二,如果案件是取保候審的話,如筆者上面所說,律師可以預測后續法院可能的判決結果——結果一般不會太重。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律師成功地為客戶爭取到了擔保人,他的辯護工作可以說是成功了一半。至于取保后需要請律師的原因,筆者也在上面說過,律師的作用是在有從輕判決的可能性下,為當事人爭取從輕處罰。
所以對于大量的共同犯罪案件,經驗豐富的辯護律師往往會組成辯護聯盟,想方設法為主犯取得保險。因為如果連犯罪最重的主犯都能拿到擔保人,那么其他所有的共犯都可以拿到擔保人。據此,整個刑事案件中各方當事人的刑罰不會太高,律師的辯護工作也就成功了一大半。
04.警方通知配合調查會被抓嗎?
這也是經常提到的問題之一。從實際情況分析,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安機關通過電話/短信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機關調查詢問,如果之前已經取保候審,公安通知接受詢問的目的確實是調查詢問,犯罪嫌疑人不會再被拘留或逮捕;如果是第一次被告知接受詢問,往往會被取保候審。
上海刑事案件律師然后,被抓了會不會去報警自首然后滾?這個問題和上面類似。一般來說,自首后會不會被抓,要看案情。如果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自首后,他會經常被拘留,后來被捕。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在自首當日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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