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眼前即將馬上發生的,已經開始進行或者還在持續當中的攻擊。
(1)開始時間:原則上是不法侵害人著手實行不法侵害行為的時間,但有的情形即使沒有達到著手階段,如果存在法益侵犯的急迫性,也可以正當防衛。因此在不法侵害是否正在進行的判斷標準上,采取的是綜合說,即著手說與直接面臨說相結合的學說。
(2)結束時間:法益不再處于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之中,或者說不法侵害已經不可能(繼續)侵害或者威脅法益。
①判斷標準:以一般人的視角,結合一般人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從行為當時的緊急情況和行為人所處的處境來進行設身處地的判斷,不能從事后查明的素材以專家的視角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