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挪用救災款歸個人使用的是什么罪名啊
時間:2021-03-03 15:50 點擊: 關鍵詞:上海刑事律師排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所負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據以上原則你丈夫所欠債務應為個人債務。
國家工作人員挪用救災款歸個人使用的是什么罪名啊 http://www.www88wbwb.com/zqzw/qkjf/2407.html
以上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