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支付時代的到來,手指稍微輕一點,轉賬支付就會立即完成。移動支付不僅方便,而且有時會造成麻煩。與傳統貸款不同,通過微信轉賬的貸款更方便,但如果發生事故,法院能接受嗎?接下來上海債權律師說兩個案例。
一、微信轉賬截圖打印件被駁回
小張是快遞員。他經常來小林取快遞。他們熟悉后,互相添加微信。后來,小張在微信上向小林借了2000元。后來,小林沒有讓對方補充借據
。
二、微信上轉給朋友12萬要不回來
孫先生多次通過微信轉賬借給朋友丁先生12萬元,沒有借據。丁先生拒絕還款。律師看了他的微信轉賬記錄,丁先生的微信賬號是公司名稱。
在律師的指導下,孫先生分別在微信和短信中發送信息。一般內容是:丁**,我是***,我在***的時候借給你,總共***,請盡快歸還。
丁先生在短信和微信上回復,然后孫先生在電話里確認了貸款的事實,并記錄了電話。
案件從原孤證變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孫先生的訴訟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現在,對方的錢基本還清了。
上述兩起案件表明,微信轉賬案件需要法院的支持,但大多數情況與案件相同,很難被騙回來。
近日,杭州桐廬的吳某也因微信轉賬多了一件煩惱。
微信轉賬轉錯人被對方黑了
3月中旬,吳通過微信向朋友英英轉賬3000元,用于償還以前的欠款。我以為他們之間的賬戶已經結清了。出乎意料的是,英英在3月底又來了,要求吳歸還3000元。吳想知道他已經通過微信轉賬償還了欠款
經過仔細調查,吳發現轉賬時沒有注意聯系人,誤將3000元轉給微信好友徐。現在吳很著急,很快聯系了徐,但徐已經黑了。
吳某和徐某在餐桌上相遇。他們是通過共同的朋友介紹認識的,互相添加微信。他們通常不聯系。他們不知道現在有這樣的烏龍。吳某找到了徐某,解釋了來龍去脈,并要求徐某退還3000元。但徐說,由于工作原因,微信賬號往來較多。我不記得有這樣一筆錢了。我堅持我沒有收到吳的3000元。
多次找徐某協商失敗,無奈之下,吳某向法院法院,要求徐某退還款項。
上法庭聯系騰訊后真相終于大白了
桐廬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原本是微信好友,涉及金額較小,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
吳和徐來到法庭后,他們更加興奮。法官立即耐心地安撫了當事人的情緒,要求雙方描述案件,并要求雙方出示微信轉賬記錄。法官查閱吳的手機后,確認吳向徐轉賬了3000元,徐手機的微信轉賬記錄已被清空。
為了查明徐的微信賬號收支情況,法院工作人員致電騰訊。騰訊協助恢復徐的微信賬號賬號,確認確實存在。
經院多次與雙方溝通確認后,近日,法院通知雙方出庭,徐某通過微信將3000元當場轉還給吳某,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在這種情況下,徐收到的3000元屬于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損害他人的利益。《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損失人有權要求他人返還不當利益,因為他人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如發生不當得利事件,受害人應及時聯系對方返還所得利益,受益人也有義務返還。
微信賬單在移動終端上刪除后,可以致電騰訊通過背景數據恢復。如果確實收到他人拒絕返還的資金,將構成不當得利,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網上轉賬應謹慎,支付信息應核實;不要冒險,積極配合業主。
作為受害者,當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應立即與對方溝通,溝通失敗,并及時起訴。同時,我們應注意收集對方的身份信息和保存證據材料。作為受益人,我們不能冒險,及時返還受害人。上海債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