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簡要介紹上海市經濟糾紛律師中遇到的問題,涉及貸款公司與警方的關系,以及多個管轄法院的合同約定。
一、關于公安在企業貸款類公司發展存在的辦公樓貼的溫馨安全提示的淺談
昨天去某大廈參展,看到樓下警察貼的溫馨提示,提醒需要貸款的人提高警惕,注意以下情況:
1.貸款沒批下來之前,先要收取管理費用;2.收了錢不辦事能力或者其他事情辦不成,總之企業貸款批不下來;3.答應了能貸多少款項,結果我們只能批下來其中的部分金額;4.在其中的各個系統操作教學環節需要額外成本增加銷售費用。
警方似乎經常收到貸款糾紛類舉報,借款的當事人不需要借款,再次借款時不容易歸還或拖欠中介費,對日常貸款和威脅催收的報警。 對于貸款公司來說,客戶是忘恩負義的,在借入自己約定的中介費時,確認利息,事后以拒收債務,并予以回扣。 然后為公安部門提供了一些貸款給公司辦公樓,用簡單的方式把通知貼到樓下。 同樣的事情,在不同的立場上會有不同的觀點
關于規定多個管轄法院的合同應該做些什么?
有人在合同中寫道,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乙方住所地或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另一個地方約定,這個合同要在某區簽訂。如果是這樣寫的,兩個區的法院都是同意的。這個協議有效嗎?法院之間會不會互相推諉?
這類寫法的話,按法律制度規定,是可以通過兩個法院里任選一個企業起訴的。《民訴法解釋》第三十條第二款:管轄協議約定兩個方面以上與爭議有實際生活聯系的地點的人民需要法院管轄,原告公司可以向其中作為一個中國人民以及法院起訴。
要特別注意:
約定“訂立合同的法院管轄”的,應當寫明訂立合同的地點。
2.如果約定了「由某某區人民法院管轄」(比如特別指定了浦東新區),那么這個特定的法院,就要跟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中的某一個重合。
管轄權的問題很麻煩。畫老虎比畫狗容易。(昨天微信里一共出現了7條初始法律咨詢訴求,初始免費咨詢,其中一條控制在5分鐘以內,還是可以關注的。)以上內容轉載上海市經濟糾紛律師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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