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未經授權出售版權作品是侵犯他人作權的行為。有哪些是侵犯版權的違法行為呢?侵權要負哪些責任?上海市版權律師為您解答。
侵犯版權是一種違法行為,違法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責任如下:
1.侵權人侵犯作權或者與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根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賠償侵權人的非法收入;
2.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不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處受害人50萬元以下的賠償金額;
3.侵犯他人版權的,應當予以處罰和警告。根據具體情況,侵權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故意刪除或者變更作品、布局設計、表演、錄音錄像產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但因技術原因不可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布局設計、表演、錄音錄像產品或者廣播、未經許可刪除或者變更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作權人許可發表的作品;
(2)未經合作伙伴許可,將與他人合作的作品發表為自己的作品;
(3)未參與創作,為個人名利簽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抄襲他人作品;
(6)未經作權人許可,以展覽、制作視聽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
(8)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像產品的作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表演者或錄音制作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錄音產品的原件或復制品;
(9)未經出版商許可使用出版書籍和期刊的布局設計;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公開傳輸或錄制表演;
(11)其他侵犯作權和與作權有關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