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出軌 這個詞是以前用的,很多人覺得跟自己沒關系。但近年來,我國離婚率直線上升,從1988年的1.2%上升到2017年的3.2%,在過去的30年間上升了1.67倍。
現在,并沒有多少人覺得離婚是一種恥辱,但人們對離婚有著很深的誤解,尤其是欺騙離婚。
調查顯示,出軌已成為離婚的首要原因,占50.16%。很多影視劇已經開始涉及到這樣的情節,但必須注意的是,出軌離婚和影視作品中為了情節推進而設定的離婚是完全不同的!
今天就讓工作了14年專門處理離婚案件的離婚律師為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吧。
01。
出軌離婚最大的誤區——凈身出戶。
很多女性在咨詢中提問:老公出軌了,我該怎么讓他干凈利落的出去?
這個時候我一般會問:哪個法律說出軌會讓?凈身出戶?
他們經常目瞪口呆地回答我:“電影電視都是這樣演的。如果不讓他干凈的出去,至少要分財產。不然憑什么我要盡力取證?”
這是我們對出軌最大的誤解。實際情況是:
第一,法律上沒有“凈身出戶”這回事。
除非出軌一方自愿放棄財產,否則法官絕不會因為出軌就不顧財產去審判對方。
第二,法律上沒有規定,出軌就少分財產。
法律措辭上,沒有“出軌”,只有“過錯”。《婚姻法》中,過錯與“少財產”沒有聯系,一般由過錯方給予無過錯方離婚損害賠償。
“錯方應該少分財產”是普通人根據自己的理解想象出來的。
第三,如果達到過錯程度,法律可以判損害賠償,但這是精神安慰,錢不多,一般在5萬以內。
但達到過錯程度的,離婚財產分割時也可以適當照顧。但是,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要不要照顧,要看過錯的嚴重程度和兩個人的婚姻細節。這完全取決于法官。
02。
區分“脫軌”和“故障”
那么,如果一方出軌,另一方會得到5萬元的賠償嗎?不對!
在這里,我們需要區分“脫軌”和“過失”。
“出軌”一詞是普通人自己對婚姻不忠的描述。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多次。
但是“過錯”是一個法律術語。就忠誠而言,一個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才能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過錯:
1.重婚。
2.婚外長期與異性同居。
很多人納悶:“他和幾個女人睡過。這難道不是錯嗎?”
親愛的,我們無法定義什么是錯的。法律是一個很嚴格的東西,要嚴格按照條款來定義。
那什么是重婚呢?重婚是指兩次登記結婚,或者事實上以夫妻名義同居。
有人問:“他們連孩子都有了,應該算重婚嗎?”
不,重婚在法律上是犯罪,主要看滿足過程。有沒有孩子不是重點,只影響量刑的輕重。
犯罪不是小事。一旦被判刑,即使是緩刑,對職業生涯也會有很多限制。所以以重婚罪起訴對方是個大問題,更別說勝訴了。
先說第二個概念,什么是同居?
配偶與他人同居,需要的是長期穩定,婚外與異性同居。
長期穩定,什么意思?春夏秋冬和同一個第三者住在一起,只住一個晚上或者一個星期,不算同居。
所以拍別人的床照沒多大意義。一夜情,多次嫖娼和欺騙同一個人,只要沒有長期穩定的同居關系,就不是婚姻法意義上的過錯。
普通人理解的出軌和法律意義上的過錯可能差距很大。想坐在另一邊是一種斷層,僅靠幾條微信聊天記錄和幾張照片往往難以實現。
03。
法律對錯誤的一方有什么處罰?
你覺得法律太不公平了嗎?你沒有任何懲罰嗎?
是的,《婚姻法》中有財產分割的原則,叫做照顧無辜的一方。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的不忠行為達到了過錯的程度,法官在分割財產時要適當照顧無辜的一方。這是將于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的新內容。這一條本來只是在司法解釋中,現在已經進入了法律條文的正文。
但是,應該根據平等分工的原則進行護理。
比如,即使房子判給了無辜方,也不代表無辜方不需要給對方錢。我該給錢還是給,也許給的少一點,或者以后再給。
照顧一方,并不等于把所有財產交給一方,或者按固定比例照顧。
這個比例,在不同的案件中,應該由法官根據過錯程度和兩人的財產情況適當處理。
所以與其在法庭上為了爭取更多的財產而苦苦獲取“欺騙”的證據,不如在財產取證和談判技巧上下功夫。
至于如何取得財產證據或者如何與出軌證據協商,需要找相應的律師,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判斷。
04。
怎樣做才能懲罰出軌?
說了這些,你可能會問,怎么做才能懲罰出軌?
有人說,讓他自己手里寫一封保證書:以后不出軌,一旦出軌,干凈利落的出去,永遠不生孩子。這樣白紙黑字的寫法肯定是有效的,畢竟是手寫的。
真的是這樣嗎?
這種以不再欺騙為前提的協議,叫做忠誠協議。
忠誠協議是指夫妻雙方都應遵守忠誠義務的協議。如有違反,錯方將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或者放棄部分或全部財產。
雙方自愿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否有效?
不是。忠誠協議在法律上是空白,其效力取決于條款是否合法。
比如有一對。這個男人天生浪漫,總是在外面喝酒,回家很晚。后來女方要離婚,男方哭著不同意。那個女人和他簽了一份協議:
“男方每次回家喝酒,罰款一千;每次發現他在網絡社交平臺上和陌生女人聊天,被罰款500;如果發現婚外又出軌,就走出家門,離婚時不允許爭孩子撫養權;如果男方主動離婚,他也會走出家門。”
聽起來很酷,不是嗎?不幸的是,本協議的所有條款都無效。
首先,忠誠協議的內容不得限制一方的基本人權。
像剛才的約定,不喝酒的約定限制了人身自由,無效;
不允許和陌生女性聊天,限制了交流自由,無效;
發現婚外出軌會走出家門,影響一方基本生活,無效;
誰不顧財產要求離婚,就限制了對方要求離婚的自由,也是無效的;
限制對方爭取子女撫養權的自由依然無效。
就我們處理的案件而言,無效的忠誠協議是非常常見的,只有約定賠償金額符合家庭經濟狀況且內容不違法的忠誠協議才是有效的。
以后協議里就不用再用出去清凈之類的字眼了。除了喊出來很過癮,基本沒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立法法官曾經說過:你讓人家離開家干凈的時候睡在大路上?
在簽訂忠誠協議的時候,還必須保證一方的基本生活條件,否則就白簽了。
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有用呢?
沒有忠誠條件的協議是有用的。這種協議被稱為婚姻財產協議。也就是說,你出軌就不出軌,你的財產就按照這個原則分配。
這樣的協議不需要公證。只要內容合法,在家簽名也有法律效力。具體法律的簽署,需要咨詢律師。
對于那種出軌的老公,現在很愧疚。女方如果猶豫要不要離婚,建議先簽夫妻財產協議,簽完再離婚。
另外有三種情況,也建議簽訂夫妻財產協議:
1.股東希望企業的發展不受股東離婚的影響。比如比爾蓋茨和妻子琳達簽訂了夫妻財產協議,這是董事會要求的,是為了保證企業做大做強。
2.一方婚前賣了房產,婚后買了更貴的房產。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基本上就是即使賣方婚前放棄原財產,自愿轉為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特別建議簽訂夫妻財產協議,沒有其他辦法保護自己。
3.結婚后,父母一方多付一點錢給孩子買房子的首付,或者婚后父母幫忙還房貸,也可以簽訂協議,保護父母的努力。
離婚出軌 除了這些情況,還要簽協議。在其他情況下,不需要寫協議。畢竟中國人還是不習慣這一套。但其實我們可以簽房子,巧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