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小莉今年19歲,即將大學畢業,前段時間,她父母聯系了常州新北區一家公司,安排小莉去做一名文員實習。
11月12號早上,小莉按照公司指派,來到一家靠近公司的私營醫院進行入職體檢。
X光室外排隊等候胸透時,小莉見門外有明文告知,女士必須取下文胸。看到一則通知,她走進更衣室,脫下內衣,在X光戶外排成一隊,只穿一件衛衣。
當小莉檢查時,她遵照醫生的要求拍了胸透。但醫生告訴她,拍出來的成片看不清,就請她脫下衛衣。
看是一個男醫生給他做的檢查,她便告訴男醫生自己的衛衣里面沒有衣服。與此同時,醫生問她:“真的要在這兒(X光室室內)脫掉衣服嗎?”但是,醫生明確地告訴她,就在這兒脫。
"那時我至少問了他三次,他要我脫下衛衣,并對我說,他要去關外門,別人看不見里面的東西。她還有點蒙,但是又覺得外面還有人在排隊,醫生不可能欺騙她,也沒多想,就脫下了那件衛衣。
當天晚上小莉一夜沒有睡好,第二天查詢網絡才發現,做胸透根本不用脫衣服,這才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
小莉爸媽聽說此事,就覺得這個醫生有問題,先打12345熱線,后來再報案。
經父母舉報,小莉父母在警察的幫助下,證實小莉所為的是金某。
可能在14號晚上,警察傳喚了金某。金某承認在檢查時的確讓小莉脫去上衣,但他覺得沒什么大不了,因為在他看來,他就是醫生,來檢查的人沒有"男女之分"。
小莉爸表示,自己家不需要醫院賠償什么,而是醫院拿出一個態度,該道歉的道歉,該處罰醫生處罰醫生,今后要規范檢查流程。
法院回復
17號中午,記者找到周主任,負責該醫院影像科主任。根據周主任透露,院方曾與金醫生交談,問他為什么要讓小莉脫光做胸透。
金醫生說,由于當時第一個胸片拍攝得不清楚,所以要拍第二張時,他并不知道小莉是最后一件衣服,只知道衛衣有問題使X光看不清,于是小莉就脫下上衣。
接著,周主任帶記者來到了當時小莉做X光的場所。在外X光不遠的地方,記者注意到了更衣室,在里面擺放著病號服。如X光拍攝不清,現場完全可以請檢驗員更換衣物。
17號下午,該醫院相關負責人聯系記者,告知院方已停止金醫生的一切工作,待警方的最終調查結果公布后,將對金醫生進一步處理。
常州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現在也在調查此事,一般來說,醫生都不會要求病人脫去做X光胸透。如病人衣服上的金屬部分確實影響了電影成像,需要脫光照清的話,醫院將為體檢人員提供可更換的衣物。
上海市著名刑事律師認為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執業醫師法》、《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和實施辦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泄露病人的隱私。就金醫生的情況而言,他的行為很有可能違反法律,但并不必然構成犯罪。
第一,醫生的行為違反了《保護病人隱私權的制度與措施》《放射科保護病人隱私的管理制度》,如果男性醫生檢查女性隱私部位時,一定要有女醫務人員在場,如患者投照胸腹時,無論男女,都可以穿著一件沒有扣子、沒有金屬飾物的全棉內褲,如果衣服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且必須暴露在投照區內,需要為病人提供清潔的檢查衣服等。
第二,醫生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是對患者人格的侮辱。民法中規定,任何人或單位不能拍照、窺視他人身體的隱私部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于窺視、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上海市著名?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