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讓子女上學是違法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
”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聚眾斗毆有判30天的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