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實踐中,一罪不二審原則是一項重要的訴訟原則,旨在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穩定性,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一原則在實踐中并未得到充分的體現和落實。上海刑事律師結合具體案例,對一罪不二審原則的實踐體現進行了深度解析,并提出了完善路徑的建議。
一、一罪不二審原則的實踐體現
指導性案例的發布與應用
我國自2010年建立案例指導制度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陸續發布了多批指導性案例,涵蓋了民事、刑事、行政等多個領域。這些指導性案例對于統一法律適用、指導基層司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實際應用中,一些指導性案例缺乏對基層司法實務的具體指導作用,導致其難以發揮應有的效果。
判決書說理與創造性發揮
判決書是法院裁判的重要載體,其說理部分的質量直接影響到裁判的權威性和可信度。然而,目前許多基層法院的判決書說理部分明顯不足,缺乏創造性和針對性。這使得一些指導性案例難以在實際審判中得到應用,影響了司法實踐的效果。
既判力理論的適用困境
既判力理論是現代刑事訴訟中的重要原則之一,旨在維護生效裁判的穩定性和權威性。然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既判力理論的適用仍面臨諸多困境。例如,在念斌案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無罪判決并未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執行,導致公安機關重新立案調查,侵犯了司法尊嚴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二、完善一罪不二審原則的路徑建議
為了更好地體現和落實一罪不二審原則,上海刑事律師提出了以下完善路徑的建議:
加強指導性案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發布指導性案例時,應充分考慮基層司法實務的實際需求,提高案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同時,各級法院應加強對指導性案例的學習和應用,將其作為審判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提升判決書說理的質量和水平
各級法院應加強對法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判決書說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時,鼓勵法官在判決書中充分闡述裁判理由和依據,增強裁判文書的說服力和權威性。
確立禁止雙重危險原則
為避免對同一事實的重復起訴和審判活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應確立禁止雙重危險原則。該原則要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而受到兩次以上的審判或懲罰。
加強司法監督和制約機制建設
建立健全司法監督和制約機制,加強對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防止其濫用權力、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同時,鼓勵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參與司法監督,形成多元化的監督體系。
三、結語與展望
一罪不二審原則是現代刑事訴訟中的重要原則之一,對于維護司法公正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這一原則并未得到充分的體現和落實。通過加強指導性案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升判決書說理的質量和水平、確立禁止雙重危險原則以及加強司法監督和制約機制建設等措施,我們可以更好地落實和完善一罪不二審原則,為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刑事司法制度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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