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海浦東新區刑事律師:我在網上交易平臺被騙將近4萬,己報警,警方對該賬戶里進行查詢,發現錢己轉走,請問這個情況我還能追回嗎?
上海浦東新區刑事律師回答:用平臺遇到網絡詐騙怎么辦?先打110報警,將騙子的電話號碼、QQ號、微信號、銀行卡號等都告訴警察,警察會凍結騙子的銀行卡的,不要讓騙子再騙人。還可以上“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或者“12321舉報中心的新浪微博”,可以舉報短信、舉報詐騙電話、舉報騷擾電話、舉報郵件、舉報網站、舉報手機應用、舉報個人信息泄露,且全國通用。還可以上“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報警:【1】點擊進入公安部“網絡違法舉報網站”;【2】然后再點擊首頁上方的導航條“我要舉報”;【3】再點擊是”非注冊用戶舉報“還是”注冊用戶舉報“;【4】進入后再輸入你要舉報的事實。
派出所不給立案的,您可以申請復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上海浦東新區刑事律師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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