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過程是怎么樣的?離婚訴訟是婚姻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進行起訴的方式方法解除婚姻家庭關系的方式。離婚訴訟的過程研究主要內容包括對于當事人到人民需要法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立案并提供起訴書等證件信息材料、受理后排期審理等。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今天和上海起訴離婚律師一起學習吧。
離婚訴訟的程序:
一、到人民對于法院向法院可以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可以進行分析審查,對于一個符合企業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沒有你們雙方已經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通過訴訟。提出我國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具有以下相關證件:
(一)離婚呈請書(一式三份)
(二)戶口本;
(三)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地文職干部證等。)
(四)結婚證。
二、經立案大廳進行審查是否符合企業立案工作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調查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通過正式開始受理案件。
三.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將案件移送民事法庭審理。
四.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對方當事人發出傳票,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出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參加訴訟。
五、雙方到庭后,由法院可以進行社會調解(這是一個必經階段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一)經調解后,如雙方當事人愿意維持婚姻關系,你方將撤回訴訟,婚姻關系仍然有效。
(二)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訴訟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安全問題研究作出分析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可以進行信息登記離婚。
(三)經調解,你仍堅持離婚但他不同意,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有爭議。然后法院會作出審判判決。
六.法院通過聽證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之間感情以及是否確已破裂可以作為一個判決提出離婚的法定工作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一)重婚或有選擇配偶者與他人進行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關系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關系雙方應盡量妥善處理離婚問題,借助相關法律為自己的婚姻提供一份有效地保障,也為自己尋的一份安寧。上海起訴離婚律師講解的上述內容皆較細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發生沖突。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國家關于我國離婚法律規定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咨詢上海起訴離婚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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