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認定的概念。
上海工傷鑒定律師談:所謂工傷,是指在工作過程中所遭受的損失和傷害,換句話說,就是自己在勞動和就業中所遭受的職業侵害,從而造成身心損害的重大責任。這種情況也是因為工作性質和工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不同崗位造成的侵權也不同,員工的責任分擔也不同。根據不同的理論,工傷的定義標準是不同的。其中,有理論認為工傷是指勞動過程中或上下班途中因工傷造成的職工賠償責任。工傷的另一種理論認為,工傷必須是指在工作過程中因工傷原因在工作場所遭受的傷害。事實上,中國與世界上其他國家有很大的相似之處。不難發現,工傷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越來越普遍。與此同時,不難發現,雖然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被毆打保護,但保護標準仍然參差不齊,尤其是賠償標準不統一,立法責任不統一,造成了巨大的社會不公,導致了同命不同價的情況,不利于工傷救濟和我國勞動法的完善。增加救濟渠道、增加快速裁決程序和完善救濟制度是工傷保護的重要渠道。其中,工傷認定是勞動法改革中不可或缺的環節。職工沒有保險的,屬于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用人單位投保的,屬于保險賠償,在保險范圍內進行賠償。工傷認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工傷認定的主體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復議機關和法院。但是,工傷我們一般指的只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的特點是:(1)工傷認定的主體僅限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2)工傷認定的本質是行政確認。指由他人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3)工傷認定的內容是認定職業傷害的客觀事實和法律性質。勞動行政部門需要先核實,再根據具體法律認定行為。(4)要想得到工傷保險,首先要認定工傷,只有相關部門才能認定工傷。工傷必須先認定,然后才能獲得相應的處理措施。工傷不認定的,只能進行民事賠償。
2.工傷認定的作用。
首先,工傷認定是基礎,只有獲得工傷認定才能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其次,獲得工傷救濟的成本相對較低,不需要支付訴訟費和找律師。法律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提出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鑒定周期短,快速緩解可以減輕工人負擔。再者,部分舉證責任由勞動者承擔。有關法律規定,應當采取下列資料進行鑒定:(一)相關鑒定時的申請文件;(二)證明事實雇傭關系存在的材料;(三)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
3.工傷認定要素。
3.1主要要素。
工傷認定的主體是受聘勞動者,應當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或者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確認是獲得保險賠償的前提。
3.2實質性要素。
工傷認定的要素是認定工傷時必須考慮的相關因素。哪些因素可以認定為工傷?首先可以認定,工商傷害的核心應該是工傷認定。從工傷的定義可以看出,工傷一定是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只能認定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傷,是在工作環境中產生的工傷。還需要綜合考慮職場和工作實踐的相關因素。其次,工傷應該發生在當時的工作環境中,是當時工作時間內的傷害。工作時間的解釋具有很大的擴展性,它是一個靈活的工作指標,包括為了完成工作而通常花費的時間、下班或上班途中的工作時間、加班或出差的時間。綜合管理的工作時間非常靈活,一般認為完成工作所花費的準備時間也要計算在內。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工作場所當然包括未完成工作去上班的固定場所,但也可以是其他場所,比如其他彈性工作場所。
4.工傷認定必須堅持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原則是指不要求雇員因給雇員造成損失而承擔過錯,即使雇員有過錯,雇主也應承擔舉證責任。但保險的好處是可以將用人單位的責任轉移到保險機構,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在侵權責任法中,用人單位侵犯他人權益應當承擔一系列責任。根據我國法律,這種情況下即使沒有過錯,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傷事故是典型的雇主責任,雇員因雇主未能履行其應有的義務而受到傷害。更有甚者,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完善的安全措施,給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在這種情況下,雇主無法逃脫他的民事處罰,因為他不遵守勞動法,給他人造成了損害。用人單位應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我國民法規定,用人單位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三人給被雇傭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但責任性質不同,所以我國采取無過錯責任或者嚴格責任。《條例》規定,除有證據證明職工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殘或者自殺外,所有因公負傷、致殘、死亡的職工,都應當按照國家和統籌地區規定的標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未參保的,應按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類似待遇。我國工傷認定中采用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對我國工傷認定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5.工傷認定程序。
關于勞動爭議的解決,一般情況下首先要確認是否屬于工傷,而工傷的認定幾乎是一個無法回避的話題,所以在實踐中如何認定工傷并盡快獲得賠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一般實踐中的問題,如工傷認定難、救助時間長、救助程序復雜等,是相互矛盾的。中國工傷立法是在改革開放后經濟快速發展和勞資關系緊張的背景下出現的。我國工傷立法尚不完善,實踐中存在突出問題。但是,作為服務于億萬勞動者的重要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構建合理的工傷保護制度,能夠對維護國民經濟穩定運行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以基本理論和實踐為基礎,從細節上分析了我國現行勞動法中工傷保護的不足,為該制度的構建提供了合理的理論支持。工傷認定的本質在于更好地保護工傷職工的利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工傷認定的價值在于維護正常的勞資關系,對職工進行合理的補償。企業要承擔損害員工利益的責任。在證據歸責原則上,我國采取了無過錯責任原則,企業方承擔部分舉證責任以保護勞動者。從雙方合作勞動的情況來看,不能否認勞動者作為一個整體并不占據主導地位。在工傷賠償方面,企業處于主導地位,很容易因其主導地位損害勞動者的利益。此外,我國法律還規定了其他一些原則,共同保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限制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工傷認定的核心在于工作原因,工作地點和工作實踐作為輔助認定手段,保證了工傷認定的合理性。但是,我國工傷認定程序繁瑣復雜,不學習勞動法的學者和相關專業人員很難合理運用勞動法維權。作為普通勞動者,雖然是工傷制度的受益者,但后期司法是不公正的,因為勞動法的不及時救濟會對他們造成傷害,極大地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和我國的司法權威。如何充分發揮工傷制度的優勢,簡化工傷認定和賠償程序,是必須修改的。簡化救濟程序要求國家立法機關在立法中發揮主導作用,通過合理的制度更好地指導實踐。在我國現行制度的基礎上,建議增設勞動法院或社會法院,增設勞動加急程序,解決勞動救濟不及時造成的程序不公正。工傷認定是勞動者最重要的環節,也是最容易導致不公平的環節。如何正確認定工傷,是體現社會公平的重要環節,也是勞動者因工獲得救濟的基本程序。上海工傷鑒定律師也是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