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帶孫費嗎?為此,一位大叔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
老人幫孩子照顧孩子很常見,但你聽說過帶孫費這樣的說法嗎?上海虹口律師帶你一起看看案例。
家住四川德陽的李叔叔起訴女兒和前夫,希望通過法律手段收回他的孫子孫女費。是什么讓這個家庭上法庭的?法院會對孫子孫女費的主張做出什么判決?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案情簡介
和許多小家庭一樣,李叔叔的女兒小李自懷孕以來就辭職在家撫養(yǎng)孩子。她的孫女出生于2016年,這給這個小家庭增添了很多幸福,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現(xiàn)實問題:李叔叔的女婿小劉在其他地方工作了很長時間,小李忙著照顧孩子,經濟上也很緊張。
為了女兒的小家庭,60多歲的李叔叔和妻子放棄了舒適的退休生活,肩負著照顧孫女的重擔。與此同時,李叔叔還支付了孫女的日常、醫(yī)療、生活等費用。
2019年10月,小李與小劉離婚,離婚后孫女與小李同住。此時,隱藏在小家庭中的其他矛盾也出現(xiàn)了。
娃娃出生后,小劉一直漠不關心,不支付任何費用。李叔叔說,他自己的事情,依靠訴訟來解決這一步,真的有一個無盡的困難。小劉從未承擔過做父親的責任,不僅不感謝李叔叔對孩子的照顧,而且自信地認為李叔叔的家庭經濟條件很好,應該帶孫女。這讓李叔叔非常難過。
2021年3月3日上午,李大爺一紙訴狀將女兒小李和女兒前夫小劉告上法庭。
李叔叔認為,法律規(guī)定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是父母,而不是祖父母,所以小李和小劉應該支付照顧孫女的必要費用。
李叔叔向法院提出了兩個主張:
一是要求小李,小劉兩人支付孫女出生以來自己的醫(yī)療和生活費8萬余元;
二是支付自己照顧孫女所產生的帶孫費4萬元。
法院裁判
四川省德陽市涇陽區(qū)人民法院主審法官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了詳細的解釋。未成年子女的監(jiān)護和撫養(yǎng)責任在于父母,而不是祖父母。只有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法撫養(yǎng)的時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才有撫養(yǎng)孫子女的法定義務。在祖父母、祖父母不能定義撫養(yǎng)孫子女的情況下,照顧孫子女的必要費用由父母依法承擔。
在解決法結的同時,涇陽法院更注重解決心結。主審法官反復耐心溝通,喚醒當事人對家庭成員的關注和感激。家庭和家庭感情與奉獻和奉獻密切相關,金錢無法衡量。孫費更多地反映了孩子們應該啃老,忽視了老人的努力,讓老人逐漸感到悲傷和寒冷。
經過努力,案件最終達成調解:小劉和小李自愿向李叔叔支付10萬元。
法官點評
祖帶孫屬于道德范疇的情分,不屬于法律范疇的責任。帶與不帶是祖先選擇自己的權利。作為孩子,他們不能也無權強求。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為了幫助孩子扣上人生的第一顆紐扣,父母需要繼承感恩和善良的傳統(tǒng)美德。作為父母,我們應該感謝老人的辛勤工作。
家庭和諧,生活會更好,這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髓。上海虹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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