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孫的丈夫去世了。因為孫沒有什么技能和文化,很難找到理想的工作,累了也不想做。有一天,和姐妹們聊天,其中一個告訴他可以快速賺錢。想到自己還年輕,孫想到應該存點錢,就把上小學的女兒送到鄉(xiāng)下奶奶家照顧,在家做賣淫生意。有人專門介紹客人,從中抽利。孫通過微信聯(lián)系客人,把女兒送到鄉(xiāng)下奶奶家照顧。
2019年8月的一天,有人給孫某介紹了一位大老板劉某,孫某見劉某不同凡響,身著筆挺的西服,身著西服,向孫某介紹,我的大老板劉某就是大老板劉某。
進屋聊天時,劉某有意無意地打開錢包,露出厚厚的一沓錢,孫某一看到遇到大生意,自己也裝得好像沒錢。
等孫某開口時,劉某說,5000元啦,順手從錢包里拿出一個厚厚的信封,放在桌子上。
孫某也不好意思現(xiàn)場統(tǒng)計(經(jīng)驗不夠)疏忽?)
兩人開始發(fā)生性行為,結束后,劉某突然接到電話,告訴孫某,我的司機來接我,公司有協(xié)議要簽,讓孫某躺下,自己穿上衣服,迅速離開孫某家,迅速離開,迅速到達公交站。
孫某穿好衣服起床,興高采烈地打開信封,一看竟全是冥幣,隨后孫某報案,遭到強奸。
當時警方調(diào)取附近的監(jiān)控,很快鎖定了失業(yè)青年劉某。
本案有原形,但情節(jié)與本案不同。作者增刪了原案的相關情節(jié),刪除了不方便描述的情節(jié),增加了便于分析論證的情節(jié)。實際上,過程中大家完全沒有必要去追問,筆者將此案歸納為:劉某以5000元的冥幣(非假幣)騙孫某與他進行性交易。以下作者結合案例,根據(jù)相關刑法原則進行分析,如有不當,請指正;如有不同意見,請討論。
劉強東沒有強奸罪。
刑法典第236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強奸婦女的,處三至十年徒刑;
強奸罪是一種對女性有自主權的行為,即女性和誰,何時何地,如何發(fā)生性行為,完全取決于女性自身。如果違反上述任何方法,強迫與女性發(fā)生性關系,就是違背女性意愿,屬于強奸。一般來說,女性在做愛時必須完全自愿。
本案中,孫與劉發(fā)生性關系時,孫與眼前男子發(fā)生性關系,孫自愿與陌生人發(fā)生性關系,并根據(jù)該男子給了她一大筆錢。所以孫與劉發(fā)生性關系時,并沒有違背孫的意志。因此,本案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孫某的動機被欺騙,動機被欺騙,否認強奸罪的成立。因此,在本案中,劉不構成強奸罪。
有些人認為:劉某雖構成強奸罪,但構成詐騙罪。
劉沒有構成欺詐。
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產(chǎn),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巨大或者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處以罰款或者沒收財產(chǎn)。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本案從客觀行為方式上完全符合詐騙罪的程序要求,劉有詐騙責任。但詐騙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財產(chǎn)權。在這種情況下,劉騙取了孫的性利益,不能用財產(chǎn)價值來衡量,性利益不受詐騙罪侵害。
另外,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是想象中的關系,本罪也符合詐騙罪的行為方式,但是招搖撞騙罪侵犯的法益還包括其他非法利益,比如性利益可以成為侵犯本罪的法益,詐騙罪不能。退后一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他可以在這種情況下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因此,在本案中,劉不構成詐騙罪。
那么,劉沒有用冥幣嗎?可以用假幣追究刑事責任嗎?
劉不構成持有和偽造貨幣罪。
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明知為偽造貨幣而持有、使用、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萬至二十萬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五萬至十萬元罰款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偽幣罪是指違反貨幣管理法規(guī),明知是偽造貨幣而持有、使用、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這類犯罪的法益是國家貨幣流通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假幣在市場上流通后,會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也就是說,假幣可以在市場上流通,侵犯了國家貨幣流通管理制度和刑法保護的法益。如果完全不能在市場上流通假幣,就不可能侵犯刑法保護的法益,也不可能構成犯罪。
在這種情況下,劉利用冥幣與孫進行性交易,但冥幣根本沒有假貨幣屬性,也就是說,冥幣根本沒有在市場上流通。大多數(shù)人都知道冥幣是燒死的,所以冥幣不能視為持有和使用假幣罪中的假幣。本案沒有假幣,劉根本不可能構成偽造貨幣罪。
兩人違反治安管理,共同賣淫嫖娼。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者,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淫穢(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同性或異性以金錢和財產(chǎn)為媒介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孫某和劉某不是朋友,雙方在性交上又達成了5000元的性交,所以,雙方的行為屬于賣淫嫖娼。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孫某和劉某應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結論:根據(jù)以上分析,翻閱所有刑法條款,很難在事實和規(guī)范之間找到相應的罪名。根據(jù)刑法罪的法定原則,本案中劉沒有過錯。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孫、劉可以分別受到治安處罰。
上海長寧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