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要寫書面的報案材料,寫明被騙經過。當然如果被害,那么可以110,也是要寫筆錄,之后的一些事情與破案有關系
2、提供破案線索:嫌疑人特征、被騙人數額、如何交付財產、嫌疑人的詐騙手段。具體的細節都可以寫入報案材料內,為之后的破案打基礎。
3、公安機關可以制作詢問筆錄,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公安機關接受被害人報案后,立案偵查,采取措施。這是一個申請與受理的過程。
4、收集犯罪證據: 抓獲嫌疑人進行訊問 、制作嫌疑人犯罪筆錄 、查明嫌疑人戶籍信息 、嫌疑人有無犯罪前科如果收集到有利的信息,自然會對嫌疑人做一些調查。
5、偵查項目: 有無同犯 、詐騙手段 、詐騙數額 、贓款去向 、安排辨認
6、作案工具
7、凍結財產
8、銀行賬戶
9、拘留逮捕
10、繼續偵查個個擊破,個個取證。
定罪階段將展開 律師解讀三個要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