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3、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數額巨大”的起點,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
就是我把xxx賣給了別人,然后現在 | 我把支付寶給別人網上開店用,然 |
別人先罵我家人,我用刀恐嚇她算 | 好像被詐騙了,別人知道了我的身 |
我把微信號租給別人了,如果他用 | 別人向我索要財物 違法嗎?刑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