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上午,上海徐匯區法院對被告人劉某凱集資詐騙一案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1年3月,被告人劉某凱入股由張保國(另案處理)開設經營的上海某大長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由張、尤共同經營管理。后雙方商議設立了為某大長江集團公司融資的合星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由劉某凱負責融資端業務,張保國負責某大長江集團公司的投資業務。被告人劉某凱單獨或與張保國還開設了以某衛星金控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主的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對外募集資金。
2017年上半年,某大長江集團公司在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內的股份陸續退出,但某大長江集團公司并未與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結算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為其向社會募集的資金。為了兌付先前到期的理財產品本息,從2017年起,被告人劉某凱控制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采用虛構投資項目或債權、重復發放等方式發放相關理財產品,以高收益、承諾到期兌付本息等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通過他人購買了百余家空殼公司獲這些公司賬戶,用于設立資金池調配集資款。某衛星金控控系公司于2014年至2019年2月,共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287.4億余元,其中絕大部分資金被用于兌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關聯公司占用、支付傭金及公司運營等,案發時未兌付本金共計人民幣81.2億余元,涉及1.9萬余名集資參與人。
據此,上海徐匯高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追繳違法所得發還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予以退賠。部分集資參與人和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宣判。 上海徐匯區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