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清明節小長假,許多旅客買短途乘機,結果高鐵超負荷運行。這個…,再一次重演,更過火的是,有許多提前買票的超重乘客無法上車。購買短程列車造成超重旅客不能上車。下面上海著名刑事律師為您分析這個情況
五月一日凌晨,多位網友發帖說,他們提前一個月購買了回家的火車票,但是卻在火車站遭遇火車晚點,最后被告知無法乘車。職員說,這列火車真的不能上人了,只能全額退款。
五一節剛開始,許多人辛苦提前買到火車票,卻無法上車……原因竟然是,其他乘客“買短乘長”導致火車超載。在這一點上,鐵道部工作人員回應說,“火車票不能被查驗”“全額退票是慣用的解決方案”。
不過,對于鐵路部門全額退款的方案,有網友表示,這并不能解決問題。
買短乘長坐在車廂里,正常買票沒有車可上,這一畫面,無論如何也算不上和諧。從某種意義上講,“買短乘長”拒絕下車,與霸道的行為差別不大。看來,這是一部分人的素質問題,歸根結底還是鐵路部門的管理問題。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問題
當權者的行徑最開始進入輿論場時,鐵道部也顯得束手無策,除了好言相勸,或給被霸座乘客另安排座位,沒有更好的辦法。但是,類似的問題越來越多,方法自然也有。可見,解決問題并非沒有辦法,而是缺乏解決問題的態度。既能讓霸主乘客下飛機,也能讓“買短乘長”的乘客下飛機。
這里沒有,只有例證。據悉,近日,一男子多次“買短乘長”惡意逃票,還發朋友圈炫耀,被南昌鐵路公安民警查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所以,“上了別人的車,讓別人沒車”,沒有什么責任和代價。
自然,也許有人會說,“買短乘長”是可以補的。沒錯,不可否認,“買短乘長”是過去為方便買不到票的乘客,在現有制度下發展出的人性化措施,但前提是不侵犯正常買票的乘客利益。如今這一措施出現了漏洞,甚至被惡意利用,損害了正常購票旅客的利益,應及時補足。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不是正常購買機票的乘客的過錯,其后果不應該由他們承擔。鐵道部不能將責任和損失轉嫁給這些乘客,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是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應該擁有的“售后服務”。
再次回過頭來看,即使目前還沒有一一查清超距的能力,對于正常購票卻不能上車的乘客,也不能將全部退票。要知道,一張票背后,并不是票面金額那么簡單,還可能有已經預定好不能取消的酒店、已買好票、已安排好會議等。由于未能及時抵達目的地而造成的這些額外損失,無法看到空氣。
事實上,類似的過載導致列車無法正常運行的現象,并非這個五一假期才有,早在以往的春運中,就有類似的事件發生。換言之,鐵路部門應及早發現票務系統中存在的漏洞,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正常購票旅客的權益。
措施必須要有
? 之所以“買短乘”成為問題,主要還是在熱門時段和熱門線路。除惡意逃票屬于違法行為外,一般情況下允許“買短乘長”既可滿足部分旅客臨時變更停靠點的需要,又可使運力得到更充分利用,鐵路部門也不想一刀禁絕。許多到達區的車站都明確設置了補票窗口,有些慢車的售票員也會主動到候車大廳提示乘客補票,這實際上是默認,只要主動補票,“買短乘長”就不是問題。但是有些地方顯然對這類行為說不,例如,接入香港的國家鐵路網絡,清楚地表明,如果乘客沒有買到西九龍站的高鐵票,就會被罰款。
自然,也有人覺得現在買票已經聯網了,有些車的售票情況如何,鐵路部門一目了然。是否可以根據票務情況靈活控制。比方說,如果有一張票賣完了,那售票員就應該到車廂里仔細檢查車票,不接受“買短乘長”,到站后嚴格要求相關乘客下車,保證其他購票乘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