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負責人因為安全事故第一時間被警方控制的情況并不少見,給人的感覺是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企業負責人將面臨牢獄之災。在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咨詢時,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上海刑事律師就來為您講解一下有關的情況。
那么,發生信息安全風險事故是否等于構成一個重大社會責任事故罪?如果被定性為重大經濟責任事故罪,到底會面臨怎樣的刑事處罰?是直接管理責任會計人員應受處罰,還是中國企業財務負責人應受責任追究?為了解答疑問,我們對紹興市范圍內2006年來重大責任事故罪涉案人員的處理概況進行了調研,根據市場調研活動情況和對相關國家法律制度規定的理解,我們就企業文化安全技術生產方式提出律師的意見和觀點。
5月14日,紹興躍進印染有限公司一個污水池發生坍塌。實際上2021年該公司趙某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重大事故罪責任。
2021年9月3日16時06分,浙江嘉善縣嘉善雙杰海綿有限公司車間起火。6名失聯人員確認已死亡,涉事企業負責人已被警方控制,善后工作已同步開展。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廣州日報2021年9月4日報道)
一、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重大社會責任事故罪的規定見于《中華民族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根據該條款規定,重大經濟責任事故罪是指在企業生產、作業中違反法律有關信息安全風險管理的規定,因而可以發生具有重大傷亡事故問題或者發展造成影響其他方面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通過的《刑法典》(十一)修正案,對違反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的嚴重事故責任犯罪作出補充和擴大,三起破壞安全系統、拒不整改或擅自經營的案件,如果確有嚴重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危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重大責任事故罪主要屬于結果犯,即只有存在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結果才可能構成犯罪。但在特定情況下,只要存在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就構成犯罪。
二、紹興市重大事故罪的發生和處理情況。
該部分學生通過相關法律人工智能信息檢索系統,剔除有關決定書、通知書及未公開文書,從行業主要分布、被告人職務特征、量刑情節、緩刑適用不同情況、刑期等角度對檢索到的判決書進行研究分析,形成自己一份可視化技術分析工作報告,以梳理重大社會責任事故罪在司法實踐中的處理發展概況。
1、行業分布
嚴重事故罪分布在各行業,但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和建筑業,分別占63% 和24% 。
2、事故原因
檢索到的38起事故的原因可歸納為三個方面:
火災11起,主要由操作人員違規使用電焊、明火、切割等引起。
直接操作人員不當操作儀器15例,主要表現為儀器撞擊、翻倒、掉落,以及第三人參與篩管,造成死亡。
負責人未能及時消除12項安全隱患,主要指拒不整改、擅自生產、未采取防護措施造成的事故。
3、職務特征
在38起判決案例樣本中,共涉及56名被告人,其中農民工(直接經營者)27人,企業負責人24人,法人代表3人,個體商人2人。
4、量刑情節
在涉案56人中,法院可以認定的主要影響量刑進行情節為悔罪(56人),自首(53人),賠償(37人),諒解(36人),認罪認罰(13人)。
根據判決書所援引的法律規定,認罪情節、懺悔情節和賠償情節在減輕重大事故罪中具有重要作用。
5、緩刑適用情況
涉案的56人中,38人為緩刑監督官,占68%,18人為非緩刑監督官,占32%。從數據樣本可以看出,在自首、諒解、賠償的前提下,如果沒有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緩刑適用率較高。
6、刑期分布
據抽樣統計,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53人,約占95%,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3名被告人,占5%。可以看出,重大責任事故罪的量刑主要分布范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刑事律師發現,1從刑期來看,嚴重責任事故罪的刑期分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兩類。根據有關司法解釋,“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后果更為嚴重,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擅長刑事案件律師來講講企業 | 你好,我做兼職被騙了上海擅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