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律師
1.簽訂機動車買賣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不要相信商家的口頭承諾。簽訂合同時,一切應以書面協議為基礎。商家口頭承諾超過書面合同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在書面合同中增加承諾,否則消費者有權不簽字;
2.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尤其是一些免除商家責任的條款。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提示合同減少免除商家責任的條款,如有不合理,有權要求商家修改;
3.合同中的空白部分一定要認真填寫,不要留空白導致商家事后惡意修改合同內容。
二、發現商家提供的合同存在明顯不公平條款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措施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解釋。因此,如果消費者發現合同中有不合理的條款,他們有權要求商家解釋,商家本身有義務提示消費者限制或免除其責任的條款。商家不提示、不說明的,消費者有權拒絕簽約。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有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消費者發現合同有上述情形的,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合同條款無效。
3.發現購車合同條款有歧義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按照通常理解進行解釋。對標準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標準條款一方的解釋。標準條款與非標準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標準條款。
因此,如果消費者發現標準合同的條款有歧義,有權要求商家對合同條款進行明確解釋,如果發現商家的解釋明顯不符合常識或明顯不公平,有權要求對條款進行補充解釋,如果商家不同意對條款進行補充解釋,有權拒絕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發現的,消費者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澄清合同條款的含義。
第四,注意購車合同中的對方是否是最終賣方。
首先,確定合同的名稱。合同名稱為機動車購買合同的,合同相對人為實際出賣人;合同名稱為機動車購買服務合同的,合同相對人不是實際出賣人,而是中介服務機構。這時候消費者需要提高警惕,要求中介明確提供實際賣家信息。
其次,仔細辨認簽約對方的公章,如果發現公章與對方所列名稱不符,則加蓋公章的公司為實際賣方。
上海金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