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檢察機關成功調解一起連續七年未結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涉案醫院同意一次性補償病人家屬32萬元,并表示不再就此事進行調解。上海市醫療糾紛律師帶您了解這個案例。
八旬老人做了手術后成為植物人ICU床躺3年多后離世
09年11月5日,78歲的馮某突然暈厥,隨后被家屬黃某等人送往廣州市某醫院治療,診斷為“右側小腦小角占位病變”。在該院做了腫瘤切除手術后,馮某昏迷進入植物人狀態,2013年8月被宣布臨床死亡。
他說:“我們無法理解,為什么手術會變成植物人!"馮某的妻子黃某等家屬表示,明明將馮某送往醫院診治,并在手術前意識仍處于清醒狀態,可以吃可以喝可以走,以為只要做個簡單的手術就可以康復,怎么做完卻昏厥甚至變成植物人,三年多來,在ICU病床上,遭受了如此多的罪過,最后終于離世。
醫生認為,該醫院制定的診斷和治療方案有誤,手術過程中不恰當的操作造成馮某死亡。據此,黃某等人多次找醫院溝通,要求醫院為馮某的死亡賠償,雙方均未能達到賠償的目的。
法庭裁決認為醫院沒有過錯病人的家屬對此不服
2013年10月,馮某某等人來到法院,請求法院證實醫院存在醫療過錯,承擔醫療損害責任。初審法院依據廣東省醫學會鑒定意見和病人病歷等,認定醫院不存在醫療過錯,判決駁回黃某一方全部訴訟請求。
陳某等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并無不當,判決維持原判。陳某向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最后被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7年多來,80多歲的黃某和近六旬的馮某某等人不斷到衛健委、街道等相關部門投訴,每星期到涉案醫院要求院長接見。
漫長而漫長的歲月中,黃某等人與醫院的矛盾也在不斷加深,內心對醫院乃至司法機構充滿了強烈的敵意和不信任。
請求檢察院監督檢察官釋法說理,促進和解
2020年,黃某等人申請對該案件進行檢察監督。廣州檢察機關承辦檢察官潘建明接到案件后,先通過電話與黃某等人溝通案情,黃某等情緒十分激動,一定要當面反映。
這位當事人一看到我,情緒突然失控,她老淚縱橫,一再訴苦。在聽了她的訴說之后,我告訴她,只要符合監管條件,肯定會給他們一個公平的結果,即使這個案子不能抗訴,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解決。
潘建明在隨后的幾次接訪中,從情理和法理兩方面著手解釋和分析了案件,多次對黃某進行心理疏導,黃牛、黃牛等人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對檢察官及檢察院的專業程度表示認可,相信檢察機關會依法公正處理案件。
與此同時,在仔細審查法院檔案材料和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后,潘建明檢察官發現一項CT檢查記錄,只有醫療記錄記錄,沒有做CT檢查的資料和拍片,庭審記錄也沒有CT資料或拍片的質證情況。而且黃某一方主張這次CT檢查根本沒做,醫院病歷記錄為假。
陳某還提交了一份做手術的家屬簽字通知副本,表示根本不了解手術,在馮某家屬中根本沒有告知這個簽字人,堅持認為是醫院手術失誤導致病人病情惡化,并堅持認為這是醫院的手術失誤造成的。
他說:“憑借多年的辦案經驗,我感覺醫院提供的病歷有可能是偽造的,依法啟動了調查核實程序,到醫院核實真偽。起初,醫院堅稱沒有造假,我們建議雙方到場將封條存檔存檔進行核實,得到了雙方的同意。
開封病案后,我們對一些疑點逐一核實,經查證確實沒有一張病歷記載的資料或證明材料,爭議性手術告知書上的簽名人不是家屬。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我們也要求醫院出具兩份事實證據證明并蓋章確認。”潘建明回憶當時辦案情況。
盡管該案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經廣州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集體研究認定,鑒于報告單中所載診療行為與馮某死亡結果沒有明確因果關系,本案的抗訴條件不足。但是醫院的確有過錯,本案和解是最佳的解決方案。
幾次溝通協調后,案件和解工作初見成效,但由于金額一直有一定的差距和原因,和解工作陷入僵局。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糾紛,提高當事人的信任度,廣州市檢察院將案件移交廣東省檢察院。
省級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謝濤,檢察官助理韓凌宇接案后,繼續向雙方當事人反復溝通,一方面明確告知醫院在診治過程中確實有過錯,提示病人家屬有繼續纏擾的危險,了解病情的另一面是對病人家屬全面、詳細地介紹了醫療診斷的流程以及案件的依法處理,協助他們認真分析解決問題,并持續申請監管兩個方案的優缺點,為之努力。
最后,成功說服醫院提高賠償金額,病人家屬也對診療流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表示愿意接受和解,纏擾多年的矛盾糾紛得到解決。上海市醫療糾紛律師
上海醫療糾紛律師視角下的醫療損 | 上海醫療事故律師解析:醫療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