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經樂清市檢察院起訴,陳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上海醫療糾紛律師和你一起看這個案例。
陳出生于2003年,年輕但有一種秘密男性疾病。自2021年8月以來,他一直在樂清市柳市鎮的一家醫院接受治療。在過去的一個月里,他接受了七八次治療,花費了1.6萬元。雖然陳的問題通過針灸、藥物等方法有所改善,但遠未達到他的預期。
不是說半個月就夠了嗎?為什么看了近兩個月還是這樣?這家醫院一定是騙錢的!陳越想越生氣,他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去看醫生。他秘密計劃如何讓醫院退款。
10月13日上午,陳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再次去醫院咨詢主治醫生。為什么我花了2萬元?這種疾病還沒有治愈!面對陳的質疑,主治醫生安慰他先復查,但陳很快提議見院長。
總之,他立即拿出匕首放在醫生的脖子上,興奮地要求見院長,要求退款等等。院長來后,經過不斷的勸說和妥協,主治醫生離開了陳的脅迫。最后,醫院退還了陳的所有治療費用1.6萬元。
拿到錢后,陳立即逃離醫院。但法網恢復,疏而不漏,當天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11月25日,該案移送樂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官認為陳某用刀威脅他人,強行取得硬財產,違反刑法規定,構尋釁滋事罪。2021年12月2日,他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24日,陳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爭吵行為之一的,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2)追逐、攔截、虐待、恐嚇他人;(3)強迫或者任意損壞,占用公私財產,情節嚴重;(4)在公共場所造成嚴重混亂的。
收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說,權利保護應該是合法和合理的。任何醫生、醫院和病人都不希望發生醫療事故。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許多患者家屬的冷靜行為可能會加劇醫患矛盾,甚至違法。通過暴力和非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必然會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危及他人的生命和健康。醫療糾紛沒有贏家。一旦發生,患者需要冷靜下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上海醫療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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