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投資擔保行為還是比較常見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投資擔保是什么?投資擔保有什么優勢,我們應先了解這方面的內容,上海法律顧問律師整理了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投資擔保的意義
投資擔保通常意義上是指個人在向銀行貸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需要借款人找到第三方,為借款人做信用擔保。也就是需要借款人找到擔保公司為其做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最后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后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投資擔保的優勢
投資擔保是一種受歡迎的投資選擇,與其他類型的投資相比具有以下具體優勢:
安全可靠:投資本金會得到擔保。
確保經濟增長:固定利率風險投資企業擔保能確保所賺取的利息,可以進行精確預計到期時的投資生產總值。
最優惠利率: 投資擔保提供非常有競爭力的利率。
期限靈活:不同類型的投資擔保有不同的選擇,您可以選擇最適合您的期限,從一天到五年、七年或十年。
靈活付款:一些企業投資公司擔保方式可以通過選擇以及如何收取所賺的利息,例如每月,每年,或者到期時才收取。
債務擔保是指法律為保障特殊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而專門規定的制度,它通過第三人的債權或者特殊財產保障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實現權利。
債務擔保的概念具有以下三層含義:
(1)債權擔保是保障債權實現的法律制度。
(2)債務擔保是以第三人的債權或者特定財產擔保債權實現的制度。債務擔保的客體可以是第三人的債權,也可以是第三人或者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但不能是債務人的一般財產。債務人的一般財產作為擔保不屬于債務的擔保,而屬于債務的保全。
(3)債務擔保是對債務效力的一種增強和補充,是對債務人信用的一種擔保措施。債務的效力之一是債務人必須以其全部財產承擔違約責任,但對于特定的債權人而言,由于債務人責任的限制和債權人地位的平等,債權人的權利并未得到完全的保障。
擔保的設定,則使特定的債權人得以第三人的財產受償,或從特定的財產價值中優先于其他債權人受償,因此,債權的實現更有保障,使債的效力得到加強。由于債的擔保是擔保債權實現的措施,因而,債的擔保一般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及從屬性的特點。平等性指債的擔保關系的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各方平等地協商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平等地受法律保護;自愿性指擔保一般是由當事人自愿設定的。就擔保的發生原因而言,擔保有法定擔保與約定擔保之分。
法定擔保是指法律直接提供的擔保
約定擔保是指當事人自行設立的擔保,是最重要、最常見的擔保。 因此,一般來說,當事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自主決定和選擇擔保。 是否設立擔保、使用何種擔保形式、擔保債務的范圍等完全由當事人決定,任何人不得代替其決定。
任何人不能強迫他人作擔保,也不能以不正當手段讓他人作擔保。從屬性指擔保之債與被擔保的債為主從關系,擔保之債從屬于被擔保的債。擔保之債為從債,其效力決定于所擔保的債,被擔保的債為主債。主債不成立或者無效,擔保之債也就不能發生效力;主債消滅,擔保之債隨之消滅。
分享:
《擔保法》第5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公司合同管理無效。擔保服務合同法律另有約定的,按照相關約定。同時進行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可以根據其過錯各自企業承擔自己相應的民事主體責任。在擔保機構借款項目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貸款合同行為無效,包括以下兩種不同情形:
其一是主合同無效,導致我國擔保合同無效
其二,擔保合同內容本身就是無效,與主合同效力無關。
以上便是上海法律顧問律師為您整理的“投資擔保”相關內容,但愿對人人有幫助,謝謝閱讀。如果您還有其他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其他的問題,請咨詢策法專業的律師,我們將會為您解決疑難問題。
上海法律顧問律師解讀有獨立請求 | 在實踐中應該怎么正確認定侮辱罪 |
森林砍伐會觸犯法律嗎?來聽聽上 | 上海法律顧問律師為您講解律師應 |
公章被偷怎么辦?上海法律顧問律 | 上海法律顧問律師答勞動條約的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