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最容易發生糾紛的便是財富和子女糾紛,關于子女撫養權商議不了的話只能提起訴訟了,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普遍有兩種緣故原由,一是真愛孩子;二是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迫使對方讓步。不管是基于何種目的爭奪孩子撫養權,都需要提供有力證據證明孩子跟著自己更適合,那么,下面由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來問您介紹爭奪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爭取孩子撫養權需求哪些證據
孩子的撫養權,法院訊斷的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康健,保證子女的正當權益出發,根據兩邊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搜集證據:
1、你和你老公的基礎前提方面的證據。比方:人力支出、受教育水平、思想品質等,誰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誰就有可能取得撫養權。
2、你和你老公父母方面基礎前提方面的證據。比方:長期帶孩子的意見、老人的身體情況等。
3、孩子的生存環境方面的證據。比方:孩子上學的距離遠近、生活小區情況等等。
4、10周歲以上孩子的看法。適量做做孩子的工作還是必要的。
爭取孩子撫養權糾紛中,以下情況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大:
1、兩周歲之內的子女普遍隨母親生存。這首要思量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求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盡管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歲數與女方歲數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始終隨母親生存,假如離婚后改成隨父親生存對其生存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兩邊的扶養前提,如事情穩固水平、支出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癖好,如賭錢、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生長有晦氣影響,法院普通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假如男女兩邊均無顯然錯誤,各方面前提都過關,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想隨母親生存的。
根據上面的內容,咱們能夠知道,一些基礎的證據如支出情況,經濟情況是最能證實撫養孩子的經濟條件。孩子由誰帶比較好,孩子長期的生活環境等等都是需要的一些證明孩子由誰撫養比較有利的證據。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