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妻子閨蜜網戀借錢
江蘇揚州高女士中年喪偶,讓閨蜜的丈夫徐先生幫忙介紹對象。熱心的徐先生偽裝成了一個在國外做生意的老板。他們在微信上聊天后不久,就建立了戀愛關系。
做生意不可避免地缺錢。每當他的男朋友有這種表現時,戀愛中的高女士總是主動幫忙。高女士相信她最好朋友的丈夫徐先生。畢竟,熟人的介紹總是令人放心的。慢慢地,幾年后,高女士借了近20萬元。
在一定程度上,感情自然會急于結婚。但每當高女士催促老板回國結婚,對方總是找各種借口拖延。前兩年因為在國外做生意太忙回不來,這兩年也沒辦法借口疫情。
高女士起嫌報警。警方發現,高女士的網戀男友老板實際上是她最好的朋友丈夫徐先生偽裝的。目前,徐先生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借貸不能成為詐騙的擋箭牌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奇怪,明明說是借錢,怎么會變成詐騙,還不夠嗎?事實上,還錢沒那么簡單。
民間借貸是借款人向他人出具借款憑證,以一定利率取得他人資金的借款行為。民間借貸發生糾紛的,屬于民事糾紛范疇,由民法典調整。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大量公私財產的行為。詐騙罪違反刑法。一旦定罪,行為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與詐騙犯罪的區別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調查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應當從行為人實施的具體客觀行為事實上作出綜合判斷。以下是案例的進一步介紹。
借條不代表借貸
2013年3月,楊某向德陽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轉讓人民幣400萬元,然后誤轉為收回。
同年5月,楊使用實際不存在的轉賬憑證,以購買土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名義騙取袁資金63.4萬余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楊多次以偽造購房合同、繳款收據、繳納購房款、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名義騙取胡,劉資金共計1540.4萬元。
2014年10月下旬,楊以偽造的建筑工程中介合同、轉讓憑證等資料,以支付工程押金的名義騙取黃140萬元。
2014年11月下旬,楊以偽造的德陽市國土資源局和德陽市衛生局批準,騙取蘭、蘇三人民幣349萬元,理由是德陽友好投資公司注冊資本需要增資。
以上四個事實,楊向受害人出具了相應的貸款憑證,但經過一審、二審兩級法院審理,認定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金額特別大,其行為構成欺詐罪。
上海詐騙案件律師解讀
非借貸實詐騙的判決規則
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總結判斷是貸款還是欺詐的判決規則:根據涉案金額是否明顯超出私人貸款范圍,行為人與貸款人之間的關系,貸款原因是否虛構或隱瞞真相,不能按時歸還的目的是否在于吞咽,行為人貸款時是否有還款能力,根據主客觀因素進行整體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徐先生的行為是虛構的貸款原因,這使得高女士對自己的財產有了錯誤的理解,并遭受了損失。簡而言之,徐先生被稱為貸款,這實際上是一種欺詐。上海詐騙案律師
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在認定上有哪 | 職員騙取他人購房款的是職務侵占 |
借錢不還會構成詐騙罪嗎?上海刑 | 咨詢上海律師合同詐騙怎么處理是 |
上海詐騙罪律師淺談特定關系人與 | 上海詐騙罪律師解說:阻礙解救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