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本所合伙人、顧問和協理律師(以下簡稱“律師”)在法律服務業務中的團隊合作,明確合伙人之間的共享機制,特制定本指引。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應當有三名以上合伙人,創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律師。因此,合伙企業中至少有三名合伙律師,也就是說,一個小型合伙企業中可能有三名或五名律師。個體的數量通常很小,至少一個,超過三五個。一般來說,沒有上限。不同的發展理念決定了不同的經營模式,不同的經營模式決定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模式。不同的利益分配模式決定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間、合伙人與聘請律師之間、聘請律師與聘請律師之間的關系,最終,不同的內部律師關系決定了律師事務所的發展方向和規模。接下來就由上海行政訴訟律師為您講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適用范圍
律師之間的業務合作;
二、合作規范
1、律師在開發及執行一項經濟業務的任何一個階段,均可隨時可以根據教學目標企業客戶及業務的特點,在所內組建合作團隊共同管理工作。
2、律師邀請對方參加團隊合作時,邀請方與被邀請方應共同簽署《業務合作確認單》,由會計師事務所制定統一格式,提交財務部,內容為客戶名稱。 業務描述及收益分享協議。 其中,收入分成可選擇以下方式:
一、按比例分擔和分擔發展失敗或壞賬風險;
?。?)邀請人按照邀請人可以接受的小時費率和工作時間向邀請人支付收入,風險由邀請人承擔。
?。?)合作學習各方未向財務部提交各方均簽署的《業務發展合作關系確認單》的,而受邀方又能證明學生參與了業務系統開發或執行的,按如下辦法可以處理:
(3)如果受邀者證明其同時參與業務發展和實施階段,則項目的所有收入由受邀者和受邀者平分。
(4)受邀方僅能充分證明其參與了業務進行開發的,該項目經濟收入的30%,在邀請方和受邀方之間存在平均可以分享。受邀方證明自己獨立研究開發的,獨自享有該30%;
?。?)受邀方僅能證明其參與了業務進行執行的,該項目經濟收入的70%,在邀請方和受邀方之間存在平均分享。受邀方證明自己獨自工作完成企業業務管理執行的,獨自享有該70%;
?。?)對于一個律師在開發企業業務發展過程中我們遇到一些業務發生沖突的情況(即“業務撞車”),使得中國律師之間因此而形成經濟合作,即“被動合作”,則合作各方應就合作事項、收入分享等事宜進行社會約定,具體可選擇約定如下研究內容:
?。?)合作各方應本著誠信友愛、團結互助、優勢互補的原則,結合業務實際和自身特點,通過協商確定業務發展成功的模式。 包括合作、共同開發,一方為主體,其他方合作開發或一方獨立開發,其他方式退出。
二、根據雙方選擇的業務發展模式,協商確定合作方案、分工和收入分成比例。
?。?)收入分成比例的約定和業務合作確認書的填寫參照本條《合作說明書》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合作糾紛調處
本所律師行業之間因合作而產生的沖突主要矛盾,參照仲裁程序,由涉及中國律師各自在律師大會常委會中可以選擇1人作為仲裁人,并在常委會中我們共同完成指定1人作為公司首席仲裁人,無法實現共同選定時,由合伙人會議制度決定企業首席仲裁人。3名仲裁人聽取律師理由和查看相關證據后,投票做出分析處理能力決定,該決定學生代表事務所意志。3名仲裁人意見不能完全不一時,報合伙人會議研究決定。
四、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管理應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檔案管理標準應按照公共檔案館的統一標準實施。
2、律師業務裝訂順序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統一規定的順序進行,做到材料順序規范、目錄準確、紙張統一、成冊。
3、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入檔,建立借閱相關制度、查檔制度、調卷制度。嚴格按規定企業制度建設管理。
4、提交應納入檔案管理的文件、報告、總結等書面材料。
5、有關詳細的提交程序,請參閱《律師處理民事案件執業備考指引》、《律師處理刑事案件執業備考指引》及《律師處理非訴訟案件執業備考指引》。
律師更關心個人利益而不是集體利益,甚至形成了只關心個人利益而不關心集體利益的觀念。律師之間缺乏利益聯系,必然導致團結合作的困難。律師追求個人利益容易發生利益沖突;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資產積累和投資的積極性不高,律師事務所的發展缺乏資金保障。以上就是上海行政訴訟律師為您講解的法律合作與分配機制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咨詢上海行政訴訟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解讀:成都企業 |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解讀:“河南男 |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來講講拆遷期限 | 價格鑒定與認證是否屬于行政訴訟 |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行政機關對業主 | 偵查終結后的沒收行為是可訴具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