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見》,也稱為 "三塊 "改革,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進入試點階段。四年來,試點城市地區發展進行了一個多元文化探索,也取得了具有一定成效。日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擬將“三塊地”改革開放試點企業法律制度調整教學實施的期限再延長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拆遷政策網為您講解相關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三地”改革中的前兩批土地,即“農村土地征用”和“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已經在前幾天進行了詳細解釋。詳情請點擊:"征地將發生變化! 《土地管理法》(草案)修正案將公布。" "農村土地將以同樣的權利和價格平等地進入市場? 農民將直接受益!" 今天我們將解讀最后一塊土地的改革與變化-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
2019年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是:探索宅基地 "三權分置 "模式,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目標是建立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利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宅基地制度,主要是為了解決很多農村地區農民宅基地取得難、使用粗放、退出差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村人口流動,農民進城務工、安置、宅基地、閑置房、一戶以上、新增無房用地人口等問題日益突出. . 舊的宅基地制度,即“宅基地公有制、兩權分離、主體專用、福利分配、一房一地法定、限制轉讓、禁止抵押”,已經不能適應農村的巨大變化,從而導致制度失靈。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盤活宅基地資產,在探索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實踐的基礎上,2018年中央第一份文件提出,要在宅基地所有權、資格和使用等方面探索“三權分置”的改革和部署。隨后,山東省禹城、浙江省義烏、 浙江德清和四川省魯縣的試點地區開始探索住宅用地的“權力分立”模式。
一、宅基地所有權
宅基地屬于公有制企業財產,不屬于農民私有財產。宅基地所有權歸農民通過集體學習所有,不屬于我們國家發展所有。在此次宅基地制度體系改革中,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依然保持不變。
二、宅基地資格權
宅基地制度改革前,宅基地一直是“兩權分離”,即所有權屬于集體,而農村個人享有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權。"三權分置 "改革將占有和使用權分為宅基地農民資格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為了適應當前農村的變化,試點地區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如何確定宅基地農民的權利?根據戶口的說法?出生地?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標準。
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管理過程中,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社會成員企業通過我們繼承發展獲得的宅基地,通過有償使用時間之后,是否能夠同時享有宅基地資格權?因不同主要原因分析造成的“一戶多宅”情況,有償使用信息之后學生是否存在可以獲得多塊宅基地的資格權?宅基地有償退出之后,資格權是否一并喪失?喪失后是否還可以自己重新獲得?……
農民宅基地資格權如何通過確定,目前試點地區發展并沒有一個統一做法,也無法真正做到統一,更不能“一刀切”對所有中國農村貧困地區企業實行“三權分置”。
三、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是一種“睡眠資產”,在過去,宅基地沒有市場屬性,農民有宅基地,人們在城市工作,農民有資產但沒有任何財產性收入。無論是政府還是基層人民,都希望打破這一“硬冰”,這也是農村最需要振興的巨大資產。
分離宅基地使用權意味著農民可以轉讓閑置宅基地、出租宅基地使用權等,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在城市獲得穩定住房的農民也可以自愿選擇退出宅基地以換取收入。
這對農民來說是件好事,但實際上存在“混亂”的風險。盡管2018年的第一份文件一再強調“權力分立”改革,不得非法買賣住宅用地,并嚴格實施土地使用控制,但嚴禁下鄉在農村宅基地建造別墅區和私人會所。城里人到農村去買的的嘴千萬不要張開。然而,農村居民點流轉中相關措施的實施難以規范化探索。
定居在城市的農民退出住房補償基地,如何確定補償標準? 誰來支付賠償?也是“分權”的必然挑戰。
上海拆遷政策網分析認為,宅基地制度改革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探索“三權分立”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只有三權分立明確,農民才有可能支持改革,同時,只有在宅基地使用中有效實施“三權分立”,才會趨向靈活,從而提高使用效率,使農民獲得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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