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承包商在承包土地時,都會簽訂相應的土地承包合同。妥善保管、依法履行合同是重要的法律基礎。我們的法律規定,土地承包合同缺失能彌補嗎?讓我們看上海土地糾紛律師相關回答。
一,民法典的土地承包合同能補嗎?
土地承包合同一旦遺失,可以補辦。
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指導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職責,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本行政區域內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商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林權證,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除按規定收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林權證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二、土地承包合同缺失怎么辦?
土地證遺失后,得向業主申請補辦。雙方可重新簽定合同或復制原合同,并簽署或蓋章于復印件上。
依據《民法通則》第59條,當事人應按約定充分履行義務。
各方應遵從誠信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各方在履行合同時,避免資源浪費、污染環境、破壞生態。
中國法律規定,如果土地承包合同遺失,可補足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林權證。條款如上。上海土地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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