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車某和毛某是同一家公司的員工,平日素有仇怨。一天,車某和毛某又發生了一次爭吵,雖然在同事們的勸阻下事情沒有鬧大,但心有不甘的毛某決定下班后伺機報復。下班以后,毛某在公司附近埋伏,看見車某走出公司大門后,便從兜里掏出一把菜刀,向車某砍去。車某奪過菜刀,本能地一劃,菜刀砍中毛某的脖子,毛某當場斃命。對于毛某的死,車某要負刑事責任嗎?
律師解析本案中,車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必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種面對危險時的防衛權,在適用時是有條件的。本案中,盡管車某在防衛時造成了毛某的死亡,但是,毛某的行為屬于故意行兇的暴力犯罪,因此,車某的行為不構成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一生的法律指南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上海律師事務所免費咨詢